黄帝三部针灸甲乙经
见针灸甲乙经条。
见针灸甲乙经条。
①肺金和肾水是母子关系。参见肺肾相生条。②即肺肾同治。详该条。
痰证之一。一名食积痰。《东医宝鉴》卷二:“食痰即食积痰也。因饮食不消,或挟瘀血,遂成窠囊,多为癖块痞满。宜青礞石丸、黄瓜蒌丸、正传加味二陈汤。”参见食积痰、痰证条。
书名。又名《良朋汇集》。5卷。清·孙伟撰。刊于1711年。本书是验方汇编的一种,内容包括临床各科。分为中风、伤气、中寒、瘟疫等132门,约1600余方。现存刊本另有4卷本、6卷本和12卷本,内容大致相
书名。4卷。清·钱秀昌撰。刊于1818年。本书系在《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基础上参以作者的临床经验编成。卷1为人体要穴、正骨器械、骨度及脉诀;卷2为治伤三十六则,治疗金疮的理论与身体各部伤科疾病;卷
病证名。出元·朱震亨《幼科全书》。指痘疮不依次起长,而一齐起发,遍身白色如钖饼形,头面浮肿的症状,属危症。但病人能食,大便坚,小便清利又无其他兼症者,宜清补解毒,用助脾快斑汤(《幼科全书》:黄芪、人参
【介绍】:见郑宏纲条。
痰证之一。见《不居集》卷十七。即风痰。详见该条。
位于阴囊之后、会阴之前的高起部分。《身经通考·身经问答》:“下极之前,男为阴廷,女为窈漏。”
伤食之一。《杂病源流犀烛·伤食不能食源流》:“至于所伤之物,既种种不同,宜各用主治之药。……伤肉,轻者山楂,阿魏;甚者硝石、硼砂。伤狗肉,杏仁、山楂。”《张氏医通》卷二:“伤诸肉食,用草果、山楂。”亦
见《江苏省植物药材志》。为菟丝子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