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由六经的生理、病理特点所规定的治疗用药禁忌,如太阳禁下之太早,阳明禁发汗、利小便、少阳禁汗、下、利小便,三阴“非胃实,不当下”等,见《脾胃论》卷上。
骨名。即肱骨。《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臑骨,即肩下肘上之骨也。”
《伤科汇纂》卷八方。百草霜、白芍药各一两,赤小豆、白蔹各一两六钱,炮川乌三钱,白及、骨碎补、当归各八钱,天南星(泡)三钱,牛膝六钱。为末,酒糊为丸,梧桐子大,每服三十丸,盐汤或温酒送下。治跌扑坠堕,筋
出西晋·崔豹《古今注》。即赤芍药,详该条。
六经标本之一。《灵枢·卫气》:“手心主之本,在掌后两筋之间二寸中;标,在腋下下三寸也。”马莳注:“手心主即手厥阴心包络经之本,在掌后两筋之间,即内关穴,标在腋下三寸,即天池穴。”
【介绍】:南宋医生。生平不详。著《瘴论》2卷。
见《圣济总录》卷一百五十一。即经闭,详该条。
痰证之一。因阴虚火旺所致。《不居集》卷十七:“阴火痰:面有红光者,乃阴火上炎,又当用滋阴药。”方用地黄汤加麦冬、五味子等。参痰证条。
见《福建民间草药》。为积雪草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即椒疮。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