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指邪热在肌体深处的病症。《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病人身大热,反欲得近衣者,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也。”《伤寒缵论·太阳上篇》:“详仲景论,止分皮肤
病名。指胃中伏火,上灼咽喉,或过食膏粱炙煿、醇酒厚味,致咽喉或舌、上腭等处肿生血泡者。《喉风论》:“此症因饮食煿炙,膏粱厚味,偶一触动,陡起血泡,咽喉舌腭,不拘其部,即时胀大,吐咽有妨,宜刺破其泡。”
证名。见《疮疡经验全书》卷一。多由肝胆两经热郁化火所致。自觉耳中作胀,或兼疼痛。治宜清肝胆实热。用龙胆泻肝汤加羚羊角(磨水冲服)。
痰证之一。指痰证初起者。《不居集》卷十七:“新痰,新起之痰,其症轻,其形色青白稀薄,其气味亦淡。初起头痛发热,类外感伤寒。半夏、陈皮、花粉、茯苓、甘草、苏子。”参见痰证条。
即热淫。详该条。
出《诸病源候论》卷四十三。多因产时劳伤肾气,腰无所主,败血阻滞带脉,真气内虚,外邪乘之;或产后起居不慎,闪挫腰部,伤及肾经带脉所致。产伤肾气者,症见腰部隐痛,耳鸣,治宜壮腰补肾为主,方用六味地黄丸加杜
见金子久条。
寸口脉三部之一。详寸关尺条。
书名。①清·倪枝维撰,许琏校订。1卷。书成于1728年。本书论产后诸病的证治,并以生化汤为主方,化裁为若干方。收刊于《园医书六种》中。②指《经效产宝》,见该条。
见《湖南药物志》。为九头狮子草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