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治准绳·幼科》集七方。精猪肉(薄片)一两,铅粉少许。将肉于炭火上慢炙,旋铺铅粉,炙令成脯,每服少许。治小儿刮肠下痢,噤口不食,闭眼合口至重者。
溺浊证之一种。见《世医得效方·大方脉科》。多由思虑太过,伤及心神所致。症见小便浑浊,或赤或白,精神恍惚,恐怖,健忘,心悸怔忡,心烦少寐,梦遗等。治宜养心安神。用瑞莲丸、加味清心饮、宁志膏、妙香散等方。
见《河北药材》。为列当之别名,详该条。
见《广西中药志》。为荔枝之别名,详该条。
即染苔。详该条。
见片玉痘疹条。
人体部位名。亦称丛毛、聚毛。生于足大趾背面爪甲后皮肤上者。《灵枢·经脉》:“胆足少阳之脉……还贯爪甲,出三毛。”
丛书名。清·王琦辑。刊于1767年。共辑集宋、元、明、清时医著十二种(另附一种)。计有《医学真传》、《质疑录》、《医家心法》、《易氏医案》、《芷园臆草存案》、《伤寒金镜录》、《痎疟论疏》(附《痎疟疏方
古刺法名。《黄帝内经太素·杂刺》:“在头疾头痛……阳刺,入一旁四。”指治疗头痛,用正中一针,四旁各刺一针的刺法。即《灵枢·官针》所述十二刺之扬刺。《素问·长刺节论》所载阴刺之法亦同此,谓“入一旁四处”
即子宫。《金匮要略·妇人妊娠病脉证并治》:“妇人怀娠六七月,脉弦发热,其胎愈胀,腹痛恶寒者,少腹如扇,所以然者,子脏开故也。”详女子胞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