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郑旭旦辑。郑旭旦之生卒年月、籍贯仕履及主要著述均不详。此集共收辑流行于浙江地区的儿歌四十八首,内容比较健康,句法短俏,节奏明快,通俗流畅、天真活泼,有不少篇幅反映了当时当地的一些民间风俗习惯。
十二卷。明魏校(1483-1543)撰。魏校本姓李,字子才,号庄渠,江苏昆山人。弘治年间进士及第,授为南京刑部主事,历迁郎中,不为太监刘瑾所屈,召为兵部郎,移疾归。嘉靖元年(1522)复起,官至太常寺
一卷。清俞钟銮(约1910前后在世)撰。生卒年不详,俞钟銮字次辂,号荆门,江苏常熟人。光绪二十三年(1897)举人。写诗著文均有法度,尤擅长诗。死后遗稿未付刊。仅《独行流芳录》一卷印入虞社丛书。此集收
一卷。隋曹宪(生卒年不详)撰。清任大椿(1738-1789)辑本。按《唐书·曹宪传》云:宪江都人,仕隋为秘书学士,撰有《博雅音》十卷。宪于小学尤邃,自汉杜林、卫宏后,古文亡绝,至宪复兴,炀帝令与诸儒撰
三种,八卷。明吴文华(详见《粤西疏稿》)撰。该书收《留都疏稿》一卷、《粤西疏稿》三卷、《济美堂集》四卷。前两种均为其任兵部尚书及巡抚广西时所上奏诸疏,《四库全书总目》列入史部存目。《济美堂集》为其文集
二卷。明陈霆(详见《唐余纪传》条)撰。此书是陈霆自山西提学佥事归田后所作。此书共二卷,杂引经传,以己意论断。其词意儇薄,如谓盗发魏王之冢而竹书出,盗发楚王之冢而《考工记》出,二盗于发冢则有罪,于诏世则
二卷。清左宰撰。本书是为明左光斗所作的年谱。左光斗字遗直,桐城(今属安徽)人。任左佥都御史等职,劾魏忠贤三十二斩罪,被诬陷,死于狱中。福王时追谥忠毅。左宰为左光斗曾孙,乾隆四年(1379),网罗散失,
六卷。元刘秉忠(1216-1274)撰。刘秉忠字仲晦。邢州(今河北邢台)人。后出家为僧,法名子聪,号藏上人。辅弼忽必烈建立元朝,制定各种制度。据《元史》本传,集本十卷。今明刻本佚其杂文四卷,唯存六卷。
一卷。清冯履端(生平年不详)撰。冯履端,字正则,江苏南汇(今属上海)人,冯慕孺之长女,监生丁岵瞻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民国十六年(1927)排印本。与其妹冯履莹《团香吟》合刻一起,名为《周浦二冯诗草》
见《袁督师计斩毛文龙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