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卷。清朱用行撰。朱用行字翼承,新建人。此书大旨以朱子为主,首列《本义》,而以“正义”、“析义”次之。“正义”以阐发朱子之旨为主,“析义”则兼采他说。又认为象数不可全废,所以间采瞿塘来知德之说,补于“
见《安溪李文贞公解义三种》。
①四卷。清詹惟圣撰。詹惟圣,浙江人,康熙元年(1662)由江华县令调任宁远县知县。九疑山旧无志。明万历间邑令蒋镇始创之,历三月而成书。詹惟圣以其书过于简略,因于任宁远知县次年(1663)撰成此书。《九
清卢云英编。云英生卒年字号及事迹均不详,庐江(今属安徽省)人。明江西布政司参政卢谦曾孙。以谦在永丰所刻《五经图》原本散乱,重新校订增补而成此书。在凡例中称共改正五百余处。以此书与杨甲本对校,杨本于《大
二十四卷。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傅恒等奉敕撰。这是一部以贯通西域各少数民族语文为主旨的分类词汇集。所谓西域包括新疆(分天山南北两路)、青海和西藏。分为地、山、水、人四门,首列满文,次列汉字,详注其
三十卷(内十卷有目无文)。清洪钧(1839-1893)撰。钧字陶士,号文卿。江苏吴县人。同治进士,授翰林院修撰。曾任驻俄、德、奥、荷四国公使。出使时见俄国人贝勒津所译波斯人拉施特《史集》、伊朗人志费尼
十八卷。清乔莱(1642-1694)撰。乔莱字石林,江苏宝应人。康熙六年(1667)进士,授内阁中书。十八年召试博学鸿词,授编修,曾典广西乡试,参与《明史》纂修。康熙二十年(1687)罢官归里,后召还
一卷,北齐颜之推撰,清任大椿等辑。颜之推(531-590以后)字介,琅邪临沂(今山东临沂县)人。历任四朝,梁为散骑侍郎;齐至黄门侍郎、平原太守;周为御史上士;隋开皇(581-600年)中,太子召为学士
四卷。清王愈扩、王愈融合撰。王愈扩字若先,泰和(今江西)人。康熙九年(1670)进士。愈融字侣新,终为诸生。弟兄二人皆从魏禧游。此稿所录为王氏兄弟之文,凡四卷。初刻毁于兵火,后愈融子王元坤于建昌梁份处
八卷。明沈朝阳(生卒不详)撰。陈之伸(生卒不详)补。沈朝阳,江宁(今江苏省南京市)人。明天启年间(1621-1627)贡生,官至池州府学教授;陈之伸,海盐(今浙江省海盐)人,生平仕履不详。《阙里书》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