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忠定议集
二卷。未著编辑者名氏。嘉靖十年(1531),都御史宋沧巡抚四川,平真州周天星之乱。当时同官于蜀者作为《凯歌》、《露布》等篇,汇成一书,以记其事。书名取明世宗所赐玺书有秉忠定议,条奏肤功语。是书有四库本。
二卷。未著编辑者名氏。嘉靖十年(1531),都御史宋沧巡抚四川,平真州周天星之乱。当时同官于蜀者作为《凯歌》、《露布》等篇,汇成一书,以记其事。书名取明世宗所赐玺书有秉忠定议,条奏肤功语。是书有四库本。
一卷。中庸文说一卷。清康浚撰。浚字百川,陕西郃阳(今陕西合阳)人。乾隆四十四年(1779)举人,官至乾州学正。是书首有徐洪懿、安清翘序,又有浚自序并杂论。是书用说孟子之例,随文指点,也自显豁。自序言“
见《玉机微义》。
七卷。清曹庭栋(1699-1785)撰。曹庭栋,字楷人,号六圃,慈山居士,嘉善(今浙江嘉兴)人。贡生,种植花木、弹琴,赋诗、作画。性格旷达,喜贺铸诗。受北宋诗人影响,其诗境界不够开阔。本集分七稿,每稿
一卷。清冯舒(1593-?)撰。冯舒又号癸已老人。常熟(今江苏省常熟)人。生卒年不详。冯复京子,字己苍,号默庵,冯舒肆力经史百家,尤邃于诗。遇事敢为,小人嫉之如仇。顺治初构衅于邑令瞿四达,指所著《怀旧
八卷。明丁奉(约1523年前后在世)撰。丁奉,字献之,号南湖,江苏常熟人,生卒年不详。明代诗文作家。正德三年(1508)进士,官至南京吏部郎中。著有《南湖留稿》、《南湖逸稿》。是集由宣城梅守箕合二稿选
六卷。明余象斗(详见《皇明诸司廉明公案》)编。公案小说集。书分六类:人命、奸情、盗贼、诈伪、争占、雪冤,计五十九则。所载为清官判案断狱故事,大略取自其他的公案小说和民间传闻。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均不高,
八篇。题“醒世居士编辑”,“樵叟参订”,编撰者真实姓名不详。该书为白话短篇小说集,不分卷回,以段标目,共收小说八篇。第一段《惩贪色》,第二段《戒惧内》,第三段《赌妻子》,第四段《对不如》,第五段《儆容
八卷。明林瀌(生卒年不详)撰。林瀌字元盛,福卅(今属福建省)人。官广东三水、龙门二县教谕。官终于昌化县知县。其书成于万历三十八年。书杂采古书之词编辑而成。全书分一百六十门。十分繁杂。似为龙门诸生而作。
五十二卷。清李有棠(生平事迹详见《辽史纪事本末》)撰。此书和《辽史纪事本末》是姊妹篇。分正文和考异两部分,正文载取《金史》重大政治、军事事件,记述其始末;考异以小注的形式,勾稽群书,考其异同,以便观览
一卷。清戴名世(详见《孑遗录》)撰。《崇祯癸未榆林城守纪略》记崇祯十六年(1643年)李自成克西安,遣其将李过、刘芳亮率兵攻打榆林事。首述西北重镇榆林形势,李自成发兵榆林,城中官绅推李昌龄等明朝世宦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