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公处分则例
四卷。不著编辑人名氏,也无著成年月。根据书的内容,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其卷一为公式,卷二为选举、考劾、限期、封荫、文移、营私、仓库、俸饷、户口、恤赏承催解支、灾赈、本章,卷三为祀典、仪式、印信、考试、军政、营伍、禁卫、军器、火禁、缉捕、杂犯,卷四为缉逃、旷职、服色、营造、审断、刑狱、赌博、犯赃、窃盗各类。是书专载对王公国戚的的处分则例,还包括了道光前的一些谕旨,可供参考。有官刊本。
四卷。不著编辑人名氏,也无著成年月。根据书的内容,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其卷一为公式,卷二为选举、考劾、限期、封荫、文移、营私、仓库、俸饷、户口、恤赏承催解支、灾赈、本章,卷三为祀典、仪式、印信、考试、军政、营伍、禁卫、军器、火禁、缉捕、杂犯,卷四为缉逃、旷职、服色、营造、审断、刑狱、赌博、犯赃、窃盗各类。是书专载对王公国戚的的处分则例,还包括了道光前的一些谕旨,可供参考。有官刊本。
一卷。明丁元荐(1563-1628)撰。丁元荐,初学于许孚远,性慷慨而负气节,官尚宝司少卿。著有《西山日记》二卷。这部书收录从洪武年迄万历年间朝野事迹。内容以英断、相业、延揽、才略、深心、名将、循良、
一卷。清曹寅(1658-1712)撰。曹寅,字子清,号荔轩,又号楝亭,原籍丰润(今河北丰润县)。先世为汉族,自其祖父起为满洲贵族包衣(奴仆),隶属于正白旗,一说为镶蓝旗汉军。康熙年间,官至通政使、管理
一卷。清袁镜蓉撰。袁镜蓉,生卒年不详,字月蕖,江苏华亭(今上海松江)人,侍郎吴粲之妻。清代文学家。另著有《月蕖轩诗草》一卷《诗余》一卷。《月蕖轩传述略》书前有庄仲方所作序言,其中有文二十二篇,书后有杨
一卷。清王咏霓撰。本书对于《书序考异》一书所未尽者,则为设答问的形式来进一步发挥自己的观点,其中牵强附会之词,甚于《书序考异》。如《史记·孔子世家》云:“孔子序《书》,上纪唐、虞之际,下至秦缪,编次其
五十八卷,首一卷,清崔龙见修,黄义超、黄义尊纂。黄义超,字北海,本县人,乾隆四十五年(1780)进士,以母志不仕。黄义尊,字达斋,义超弟,乾隆二十八年(1763)进士,官陕西道监察御史。明以前无专志,
清尤侗(1618-1704)撰。尤侗,字展成,号悔庵,又号艮斋,江南长洲(今属江苏)人。明崇祯八年(1635)录为生员,其后五试不第。顺治五年(1648)以贡生授永平府推官,因鞭挞旗丁被免职,只任职三
见《真灵位业图》。
不分卷。清左宝森撰。宝森字泰云,江苏丹徒人。此书是他家居课徒讲说经义的问难所得,凡十五则,多无根据。唯如下二说似不为无见。一为“《孟子》‘予有戒心’说”,认为当时七国并吞小国,滕、薛屡屡被犯。是时距滕
一卷。《蓬转草》一卷。《符水公余草》一卷。清王绩康撰,王绩康字晋侯,贞丰(今贵州贞丰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生卒年不详。《盾头草》集中诗作多反映咸丰四、五、六年中的世变,是作者处在军事生活中的短篇偶作,
六卷。宋胡铨(1102-1180)撰。胡铨,字邦衡,庐陵(今江西吉安)人。建炎二年(1128)进士甲科,官资政殿学士。铨立朝刚毅,官枢密院编修、中书舍人,屡上疏,乞斩议和派大臣,文章千载后读之,仍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