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异义
四卷。清汪龙撰。汪龙,字叔辰,又字蛰泉,安徽歙县(今安徽省歙县)人,乾隆时举人,拣选知县,生卒年不详。据其目录后自识说,嘉庆十八年得与段玉裁相交,读了段所注《说文》,从前之疑义得以补正的有若干条,重写此为定本。书中又称丁小尺为师。此书掇取传笺与诸家述毛及正义释文异同著于篇。凡是说法可以两通的则存而不论,如果义当一是而意有从违才加以辨别判断,有前人所论定的,就采录而依从它。又考正郑氏诗谱附在书的后面。此书大体上没什么毛病,只是见解精到处较少。有嘉庆年间刻本。
四卷。清汪龙撰。汪龙,字叔辰,又字蛰泉,安徽歙县(今安徽省歙县)人,乾隆时举人,拣选知县,生卒年不详。据其目录后自识说,嘉庆十八年得与段玉裁相交,读了段所注《说文》,从前之疑义得以补正的有若干条,重写此为定本。书中又称丁小尺为师。此书掇取传笺与诸家述毛及正义释文异同著于篇。凡是说法可以两通的则存而不论,如果义当一是而意有从违才加以辨别判断,有前人所论定的,就采录而依从它。又考正郑氏诗谱附在书的后面。此书大体上没什么毛病,只是见解精到处较少。有嘉庆年间刻本。
十三卷。清安致远(1628-1701)撰。安致远,一名如磐,字拙石、静子,号缄庵。寿光(今属山东)人。康熙十一年(1672)贡生,此后十五年屡试不第,偃蹇失意而终。曾与李澄中、李焕章齐名,颇得周亮工赏
四卷。(又名《吴中十子诗钞》、《林屋吟》、《清吴中十子合集》)。张滋兰选编,任兆麟、心斋居士任文田阅定。张滋兰,生平不详。此书有乾隆五十四年(1789)刊本。是汇集吴中十女士十二种作品编辑而成的,主要
晚清吴趼人(1866-1910)撰。吴研人名沃尧,原字茧人,后来改字研人。广东南海县人,因为住在佛山镇,所以别号我佛山人。他出生于封建官僚家庭,因家道衰败,二十多岁时到上海谋生,常为报纸撰写小品文。后
二十四卷。明焦竑(1541-1620)编。焦竑字弱侯,号淡园。江宁(今江苏南京)人。著有《易筌》。是书分经集六卷、史集六卷、子集七卷、文集四卷,末附通考一卷。其自序说:“一切典故无当于制科者,概置弗录
十二卷。明郭大有撰。郭大有字用亨,江宁(今江苏江宁县西南江宁镇)人。是书取古人之事迹功业为标题,并且以其事来作论断,其“凡例”云,凡可以为策论者,择取以利于举业。则其书不必更问。此书有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六卷。宋董逌撰。董逌生平,详见《广川书跋》。是书与《广川书跋》作于同时。《广川画跋》前后六卷,收录古今画共计一百三十六幅,其中卷一收“封禅图”、“武皇望仙图”、“东丹王千角鹿”、“吴王地狱变相”、“列
一卷。清俞樾(详见《群经平议》)撰。作者因为开始打算续《群经平议》,久未成书,故题曰“群经剩义。”其中,谓《周礼·人》“掌金玉锡石”,当作“掌金锡玉石”,引职方氏“扬州其利金锡竹箭,雍州其利玉石”为证
清姜兆锡《尔雅补注》又称,详见“尔雅补注”①。
见《金匮要略》。
见《妇人大全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