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叟问评
四卷。清郝培元(生平不详)撰。是编乃论巩固封建等级制度和宗法关系的礼法条规和道德标准及家庭中对晚辈的礼法教育。有清嘉庆至光绪间《郝氏遗书》本,《清史稿艺文志补编》著录。
四卷。清郝培元(生平不详)撰。是编乃论巩固封建等级制度和宗法关系的礼法条规和道德标准及家庭中对晚辈的礼法教育。有清嘉庆至光绪间《郝氏遗书》本,《清史稿艺文志补编》著录。
见《十二楼》。
见《黄帝阴符经》。
十二卷,清张士琏修。叶适纂。张士琏,山西安邑(今山西夏县)人,进士,知县,雍正三年(1725)任。旧志,于康熙间县令金一凤创修,雍正间县令张士琏续修县志,于雍正八年(1730)成稿,十二年(1734)
十四卷。清杨存辑录,杨守敬编次。杨存,生卒年不详,字孺初,广东文昌(今属海南)人。杨守敬(1839-1941),字惺吾,别署邻苏,湖北宜都(今湖北省南部、长江南岸一带)人。汉字形体的演变大体可以分为三
五卷。清唐焕撰。唐焕字石岭,湖南长沙人,诸生。唐焕认为《古文尚书》是伪书,所以命名其书为《尚书辨伪》。卷首有唐焕自序,其次是伏生《尚书》以及孔安国的伪《尚书本末》,再其次是伏生口授的孔圣删录真《尚书》
三卷。清代童能灵撰。童能灵见《周易剩义》条。此书考证朱熹为学著述始末,分年记载,并对其著述加了案语与评论,此书是继《学部通辨》后的又一部攻击陆王学说的理学论辨著述。
不分卷。明董养河(约1636年前后在世)撰。董养河,字叔会,福建闽县(今闽侯)人。生卒年不详。崇祯中黄道周以钩党下狱,所波累并逮者有黄文焕等七人,养河为其一。集中《在狱对薄》诸诗,颇有气格,而粗豪则所
十卷,首一卷。清巫慧修,王居正纂。巫慧字颖超,号鲁亭,安徽凤阳县人。乾隆四年(1739)进士。十四年(1749)任知县。《蒲县志》乾隆十八年(1753)刻本。全书十卷首一卷,十大纲,七十五目,分为:卷
十二卷。明何炯(生卒年不详)编。何炯,福建晋江人。官靖江县(今江苏扬州)教谕。是集成于万历二十五年(1597),皆录其郡人之诗文。凡十二卷。前列爵里一卷。首曰寓贤,凡侨寓于泉者,自唐秦系自元王翰十二人
四卷。清何兆瀛(1809-1890)撰。兆瀛字通甫,号青耜,江宁(今属江苏)人。道光举人,官至两广盐运使。博闻多识,尤娴习朝章国故,以文章诗酒自娱。著作有《老学后庵文集》、《心庵诗存》等。《心庵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