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书要
无卷数。不著撰人名氏。全书诠解朱熹的《朱子语类》、《朱子文集》,摘录朱熹《语类》、《文集》中有关内容,分“道体”、“天命”两子目而成。
无卷数。不著撰人名氏。全书诠解朱熹的《朱子语类》、《朱子文集》,摘录朱熹《语类》、《文集》中有关内容,分“道体”、“天命”两子目而成。
话本小说集,编者不详。此书首见于近人缪荃孙1915年刊印的《烟画东堂小品》丛书,残存第十卷至第十六卷,共七篇。据缪氏跋(署名江东老蟫)称:“余避难沪上,索居无俚。闻亲串妆奁中有旧抄本书,类乎平话;假而
十六卷,清尹会一撰。尹会一字元孚,号健余,博野(今河北省博野县)人。雍正年间进士。曾任襄阳府知府之职,有惠政;官至吏部侍郎,为学务在力行,于古今人学术纯驳,审择之而未尝攻斥。著有《君鉴》、《臣鉴》、《
一卷。清谭瑄(生卒年不详)撰。谭瑄,字子羽,嘉兴人。康熙乙酉年(1705)中举人,官至给事中。书中记述了宋、元、明三代的刑法,内容简略,错误较多。该书被列入《四库全书》存目当中。此外,还有《学海类编》
一卷。清梅文鼎(详见《历算全书》)撰。勾股术是中算史上重要研究课题,《九章算术》的勾股章中讨论了在勾、股、弦三事中任择其二解三角形问题。后经王孝通、朱世杰等人的发展,由简而繁,代有进展。到了清代,勾股
十卷。汉刘向(前77-前6)撰。刘向字子政,原名更生,高祖弟楚元王(刘交)四世孙。刘向年轻时通经自用,长于属文,宣帝时任散骑谏大夫。因反对宦官弘恭、万里,被捕下狱。成帝时,更名向。任光禄大夫,校阅经传
十一卷。明何瑭(1474-1543)撰。何瑭字粹夫,号柏斋,怀庆(今河南沁阳)人。弘治年间进士及第,初为翰林修撰,以不屈刘瑾,出为开卅同知,后官至南京右都御史,谥文定。著有《医学管见》(已著录)《柏斋
三卷。明沈定之辑,吴国辅,审定。沈定之,浙江四明(今宁波市)人。吴国辅字期生,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吴氏序云:“余父执四明沈定之,究心经世,起而修辑,与予共商,不宜自秘,乃梓之以公于世”,据此该书为沈
十二卷。宋许翰(?-1133)撰。许翰,字崧老,拱州襄邑(今河南西华县)人。元祐三年(1088)进士。徽宗钦宗时,为给事中,同知枢密院。高宗即位,召为尚书右丞,兼权门下侍郎。极力求去,以资政殿大学士提
一卷。清曹锡龄(1741-1820)辑。锡龄字定轩,山西汾阳人。乾隆四十年(1775年)进士,官至御史。著有《周易集粹》、《翠微山房诗文集》。此书辑录其祖曹英墓碣墓表、其父曹学闵墓志铭、神道碑、传、逸
七卷。《附录》一卷。明朱同(约1398前后在世)撰。朱同,字大同,白号紫阳山樵,又号朱陈村民,安徽休宁人。生卒年不详。翰林学士升之子,《明史》附见升传末。著有《覆瓿集》。是集末有范檩跋,称洪武中以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