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四库百科>日本华族女学校规则

日本华族女学校规则

一卷。清裕庚(生卒年不详)撰。裕庚字朗西,汉军正白旗人。光绪间以优贡生历官道员。屡参英翰、长善、裕禄幕事,被劾再夺职。中法失和后投效台湾军营,为福建知府任用。后出使法国,升太仆寺少卿。回京后办理各国外交事宜。《日本华族女学校规则》是裕庚出使日本时,他的随带翻译官为之译录的。后由湖南学政江标根据译本刊刻于长沙。所谓华族,乃是日本明治二年五月平定东北后,废除公侯之称号,称旧藩为华族,其臣隶为士族。在《规则》之首记录了日本宫内省第四号谕:“谕华族,谕华族女学校,兹将明治二十二年宫内省第十五号谕所定华族女学校规则改正列后。明治二十六年八月二十三日。”《规则》一卷共分六章。第一章是通例共三条,规定了学校归宫内省管辖,学校大意及学生年龄。第二章为教法共六条。第三章为等级制及凭札格式共六条,附列凭札第一式。第四章为学生及放学日期共二条。第五章为入学与退学共九条,规定了入学、肄业的书式与学业履历式,还规定了保证书式。第六章为修金共八条,后附改定的课程开设时间,自初等小学三年级至高等中学一年级,其首有专修课。日本的初等小学高等小学,初等中学高等中学皆为三年,小学开本国文,中学有中文与西文。其实中国女学在秦汉之前已有始端,汉朝女学始盛,史书多有记载。江标为清朝提倡新学之名流,刊此书意欲提倡女学。后来学部所颁女学各章程大多以此书为据,可见《日本华族女学校规则》的刊出对中国女学甚有影响,成为中国女学法规的导源所在。《规则》虽为华族而设,但在书中第一章第三条明确指出:如有士族或平民之女子,年龄合格,身家清白,品行端方,亦准入学。可见其女学招生范围颇广,而不局限于华族。有光绪二十三年(1897)七月长沙刻本。

猜你喜欢

  • 南宋馆阁续录

    十卷。宋代佚名撰。为陈骙《南宋馆阁录》的续作。继原书之后补入南宋孝宗淳熙五年(1178)至度宗咸淳五年(1269)之事。亦仿原书列沿革、省舍、储藏、修纂、撰述、故实、官秩、廪禄、职掌九门。此书多与陈书

  • 通鉴注辩正

    二卷。清钱大昕(1728-1804)著。大昕字晓徵、及之,号辛楣、竹汀,晚号潜研老人,江苏嘉定(今属上海)人。乾隆进士。由编修累官至少詹事、广东学政。通经史、历算、地理、金石诸学,尤精校勘、音韵。治学

  • 泰兴县志

    二十六卷,首一卷,末一卷。清杨激云修,顾曾恒纂。杨激云字白印,湖南善化(今湖南长沙市)人,光绪十年由军功署任泰兴县令。顾曾烜,字殅谷,南通州(今南通市)人,陕西即用知县,工文词。泰兴明代旧志,久经散失

  • 诸子汇函

    二十六卷。明归有光(1507-1571)编。归有光,字熙甫,号震川,昆山(今属江苏)人。他九岁就能写文章,少年时代又勤苦学习,可是三十五岁方中举人,六十岁才中进士。曾任长兴县令,关心人民疾苦,政绩颇佳

  • 说文体例

    一卷。近代何容心(生卒年不详)撰。容心字蛰卿,安徽桐城人。何氏认为,有清一代,开示学童的“说文学”著作,以王筠的《文字蒙求》为最佳,举一反三,循循善诱,然犹未尽善,只以象形、指事、会意、形声为纲,未以

  • 徹道人诗存词存

    一卷。清戴徹撰。戴徹,生卒年不详,自号徹道人,江苏上元(今南京)人,御史戴翼之之长女,同知冯晴谷之妻。清代词人。有道光十三年癸巳(1833)刊本。

  • 春秋人名异文考

    二卷。清叶德辉(详见《周礼郑注改字考》)撰。作者鉴于《春秋》三传人名,异文颇多,于是博引诸书,详加考证,订正其中的舛误。该书征引广博,《诗经》、《尔雅》、《礼记》、《战国策》、《史记》以及各家注疏都加

  • 续疑年录

    四卷。清吴修(生卒年不详)撰。修字子修,号思亭,浙江海盐人。跟从钱大昕游学。为刻钱氏《疑年录》,又以浏览所及,撰成续编,得四百余人。现有海盐吴氏刻本。

  • 懿畜前编

    不分卷。懿畜后编不分卷。明黄道周撰,无序例。前编自汉至宋取诸葛亮、魏征等十二人为传,后编取明朝杨士奇、李贤、彭时等四十余人为传。庄起俦撰《道周年谱》称曰:“二编皆总厥大义,或详或略,非复史臣之所能到。

  • 筠连县志

    十六卷,清程熙春修,文尔炘纂。程熙春,曾任筠连县知县。文尔炘,举人。筠连县,有志始于康熙年间,为县令丁林声所修。雍正年间县令陈善纲、乾隆年间县令王凯亭先后重修,然仅为抄本,为付梓刊行,至是始增辑付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