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桓台县志
三卷。民国王元一纂。王元一,民国二十三年(1934)任桓台县长。《新修桓台县志》民国二十三年济南平民日报社铅印本。全书三卷,分为:卷一疆域:经界、山川;卷二法制、教育、建置、赋税、事务、自治、宗教、实业、交通;卷三文献、职官、登进、人物、烈女、艺文。此志乃继《桓台志略》而作,可与其参照使用。
三卷。民国王元一纂。王元一,民国二十三年(1934)任桓台县长。《新修桓台县志》民国二十三年济南平民日报社铅印本。全书三卷,分为:卷一疆域:经界、山川;卷二法制、教育、建置、赋税、事务、自治、宗教、实业、交通;卷三文献、职官、登进、人物、烈女、艺文。此志乃继《桓台志略》而作,可与其参照使用。
一卷。明李之藻撰。该书介绍了比较图形关系几何学。其自序称“借平面以推立圆,设角形以徵浑体。”因形有全体,视其一面,从其一面,可测其全体,故“借平面以推立圆”。又面必有界,界以线为边,两线相交必有角,析
二卷。清刘云份撰。刘云份,里籍、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是集为唐代女诗人诗选。凡二卷。《四库全书总目》误记为“国朝费密编”,孔琴安《唐诗选本六百种提要》已予指正。据卷前刘云份所撰《叙》称,他遍阅晚唐诗人诸
①十卷。张鹤腾修,褚袂纂。张鹤腾字元汉,河南颖川卫人。出身进士,始令潞城知县后调榆次。《榆次县志》明万历三十七年(1609)刊本,全书十卷,十类,分为:卷一地理志,卷二建置志,卷三赋役志,卷四职官志,
八卷。清江湄(生卒年不详)辑。江湄,字秋水,生平籍贯不详。该帖刻成于康熙壬子(1672),上取自魏晋,下迄于宋元,共分八卷。卷首为王羲之的《雨后帖》,王氏该书帖《宣和书谱》中未收,却颇为元明鉴藏家推重
一卷。清张穆(详见《顾亭林年谱》)撰。谱主张佩芳(1732-1793),字荪圃,号卜山,山西平定人。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进士,历任安徽歙县、合肥知县,寿州、泗州知州等官,著有《陆宣公翰苑集注》、
一卷。清吴锦章撰。参见《六书类纂》。吴氏认为,古文大篆已久亡佚,幸赖许慎《说文解字》一书稍见三代六书遗意。然而自东汉至今近两千年,许书已非原貌,有展转传写讹脱者,有后人凭臆妄增者,甚至有一字分为几字声
二十七卷。明许天赠撰。天赠字德天,黟县(今属安徽省)人,生卒年不详。嘉靖乙丑(1565)进士,官至山东布政使参政。此书不载经文,只标章名节目,附以己说,颇为弇陋。
二十二卷。清丁鼎时、吴瑞麟撰。丁氏字九畴,号柯亭,丹阳(今安徽当涂)人,廪贡生,著有《新硎骊珠集》等。吴氏字南驺,亦为丹阳人,诸生。此书由吴瑞麟自序,经考证系由吴氏一人所著,因其兼采丁氏之说,所以题丁
见《遂昌杂录》。
四卷,《诗集》四卷。《诗余》一卷。《外编》一卷。明马卿(约1530前后在世)撰。马卿,字敬臣,河南林县人,生卒年未详。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改翰林庶吉士,授户科给事中,出守大名府,累迁浙江右布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