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庄子》。
清释敬安(1851-1912)撰。释敬安,字寄禅,曾于阿育王寺烧残二指,故号“八指头陀”。俗姓黄,名读山,湖南湘潭人。曾任中华佛教总会第一任会长,是一位著名的爱国诗僧。其诗始刻于光绪七年(1881),
三卷。清石璜(约公元1684前后在世)撰。石璜,字夏宗,别号匏庵,江苏如皋人,生卒年及生平皆不详。工诗文,本集是其子石等所编,据目录当为五卷,而此本仅为三卷,已佚其二,不是全本。有清通行本。《四库全书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
元代官修地理总志。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由札马刺丁、虞应龙等编纂,至元三十一年(1294)完成初稿,共七百五十五卷。后因得《云南图志》、《甘肃图志》和《辽阳图志》,遂议重修,由孛兰盻、岳铉等主其
四卷。清朱克生(1631-1679)撰。朱克生字周桢、一字念莪,号秋厓。宝应江苏扬州人。克生学问渊博,遍览群籍,但仕途不倡,不得已致力于诗骚。其诗有盛唐诗气象。其古文辞,如论史、论治河、论荐举等用世之
一卷。清江珠(生卒年不详)撰。江珠,字碧岑,又字小维摩,江苏甘泉(今扬州)人,江藩之妹,侨居吴县的吾学海之妻。清代诗人。另著有《青藜阁集》二卷。《小维摩诗集》为《吴中十子诗钞》其中之一。收入诗一卷,词
①十卷。清佟国弘修,王凤翔纂。佟国弘字任士,正蓝旗人,康熙二年(1663)举人,十年(1671)任辽州知州。十三年(1674)任榆社知县。王凤翔,辽州人,拔贡,官黄陂知县。榆社为春秋时晋箕邑,汉为涅氏
各一卷。明曹端撰,其生卒年不详。曹端字正夫,号月川,渑池(河南省渑池县)人。永乐戊子举人,官霍州学正,后改蒲州。史称其学,务躬行实践,而以静为要。读《太极图说》、《通书》、《西铭》曰:“道在是矣。”周
一卷。清勒保(1740-1820)撰。勒保,字宜轩,费莫氏,满州镶红旗人。初由监生充清字馆誊录、笔帖式,后由军机章京升任云贵、四川、两江总督。嘉庆元年(1796),白莲教在湖北起义,很快蔓延到四川、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