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私说
二卷。清倪上述撰。倪上述的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书尊信《古文尚书》,只是对梅赜本伪《古文尚书》不满。倪上述在其自序中认为,梅本的篇章字句之间。尚待辨正。此外,倪上述还认为姚方兴所得《舜典》二十八字,一定是伪造的。他根据孔序认为,《舜典》合于《尧典》,不认为篇首有脱字。倪上述认为梅本佚《尧典》之半,又失《舜典》发端之文,王柏所补是很牵强的。他还说《大禹谟》应该分为三章,第一章陈谟正文,次章受禅,三章征苗。此书怪说颇多,不一而足。有原稿本存世。
二卷。清倪上述撰。倪上述的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书尊信《古文尚书》,只是对梅赜本伪《古文尚书》不满。倪上述在其自序中认为,梅本的篇章字句之间。尚待辨正。此外,倪上述还认为姚方兴所得《舜典》二十八字,一定是伪造的。他根据孔序认为,《舜典》合于《尧典》,不认为篇首有脱字。倪上述认为梅本佚《尧典》之半,又失《舜典》发端之文,王柏所补是很牵强的。他还说《大禹谟》应该分为三章,第一章陈谟正文,次章受禅,三章征苗。此书怪说颇多,不一而足。有原稿本存世。
一卷(民国二十年排印本)。张国淦撰。国淦字乾若,蒲圻(今湖北省蒲圻县)人,曾著有《历代石经考》。汉石经出土大小数百块,其中可考者,约得四千余字。国淦即据此草为碑图,凡一卷。按,汉石经碑数,前人有四十碑
六卷。清王士祯(详见《古欢录》)撰。此篇乃士祯解官刑部尚书归乡撰成《香祖笔记》后,又博采所见所闻,撰著而成。因其所居鱼子山有古夫于亭,所撰无固定体例,不分顺序层次,属杂录之类,故命名《古夫于亭杂录》。
见《汇苑详注》。
一卷。毛扆编。毛扆(1640-1713),字斧季,江苏常熟人。酷爱藏书,是著名藏书家汲古阁主人毛晋的第五子,幼聆父训,承家学遗风,亦擅校勘。因拟售书于吴江潘耒(1646-1708)而撰此书目,后转售泰
一卷。魏王肃(195-256)撰。清马国翰辑。王肃字子雍,东海郡(今江苏东海)人,三国魏学者。曾拜散骑常侍。学术上推服马融、贾逵,而不喜郑玄之学。注有《孔子家语》,集有《圣证论》等。《孝经王氏解》载于
一卷。清崔应阶(约1766年前后在世)撰。崔应阶,字吉升,号拙圃,别号研露楼主人,湖北江夏(今武汉)人。乾隆二十四年(1759)任山东布政使,不久迁山东巡抚,乾隆三十二年(1767)调浙闽总督。有杂剧
二卷。明陈念先撰。念先,慈溪(今属浙江)人,生卒仕履不详。该书主要记其八世祖陈敬宗官南雍间事实。敬宗,字光世,永乐二年(1404)进士,曾官南雍20年,严重有师法,与北雍祭酒李时勉齐名,世称南陈北李。
十卷。明尹台(约1551年前后在世。)撰。尹台,字崇基,号旧山,永新(今属江西省)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进士,授编修,严嵩欲与为婚,竟不允,出为南京祭酒,官至南京礼部尚书。著有《洞麓堂集》。是集
三卷。清严元照(?-1818)撰。严元照著有《尔雅匡名》,此为所撰词集。首卷五十四首,附载敦元和作四首,倪稻、孙徐球和作各一首。次卷五十三首,附徐宗彦和作一首。末卷四十首,附顾翰和作一首。词末间附师友
一卷。清高学瀛(生卒年不详)撰。学瀛广东番禺人,同治二年(1863)进士。是书系专释《说文》体例之作。所举大例有八:一曰建首,二曰本义,三曰辨形,四曰采音,五曰引经,六曰别说,七曰互见,八曰通训。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