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典条例
十卷。朝鲜洪钟辑。洪钟,题衔为资宪大夫南绫君。朝鲜国王一向注重文献的编纂、整理,他觉得《大典》、《会通》等书叙事过简且有遗漏,于是命洪钟将六官诸司衙门典籍予以整理、汇集,编为一部书,命名为《六典条例》。书共分十卷:卷一、卷二为吏典,卷三、卷四为户典,卷五、卷六为礼典,卷七、卷八为兵典,卷九为刑典,卷十为工典。全书对朝鲜财政、军政、都城诸衙门记载颇为详细、缜密,条理分明,是一部研究朝鲜历史的重要文献。有朝鲜旧刻本。
十卷。朝鲜洪钟辑。洪钟,题衔为资宪大夫南绫君。朝鲜国王一向注重文献的编纂、整理,他觉得《大典》、《会通》等书叙事过简且有遗漏,于是命洪钟将六官诸司衙门典籍予以整理、汇集,编为一部书,命名为《六典条例》。书共分十卷:卷一、卷二为吏典,卷三、卷四为户典,卷五、卷六为礼典,卷七、卷八为兵典,卷九为刑典,卷十为工典。全书对朝鲜财政、军政、都城诸衙门记载颇为详细、缜密,条理分明,是一部研究朝鲜历史的重要文献。有朝鲜旧刻本。
一卷。陈代释慧思撰。慧思生平事迹详见《受菩萨戒仪》条。《南岳思大禅师立誓愿文》是慧思陈永定二年(558)于南光州齐光寺造金字摩诃般若经时所作的发誓愿文。该誓愿文共分二部分,第一部分:讲述慧思有生奉佛以
三卷。唐李匡乂(生卒年不详)撰。匡乂,字济翁。关于他的事迹,史书记载甚略。在书中有《荐〈蒙求〉表》,称宗人李翰作《蒙求》。翰玄宗时人。又《唐会要》卷十六:“中和元年(881),僖宗避贼成都,有司请享太
六卷。清金和(1818-1885)撰。金和字弓叔,号亚匏。江苏上元(今南京)人。诸生。擅诗,诗多长篇,具有散文化的特点。其诗篇多为反映社会政治之作。著有《秋蟪吟馆诗钞》。此编分六集。《然灰集》:撰者自
不分卷,附《乐律算题》一卷。清爱新觉罗·载武撰。载武字绍舫,同治、光绪年间人,潜心物理算学,曾为会典馆校订乐律乐图,度量权衡等,著有《乐律答疑》二卷、《排列算法》四卷。作者认为古人研究乐律之学有未善之
十七卷。清王闿运(详见《周易说》)撰。是书《丧服》第十一行王氏笺下,有“代丰学”三字,因此,“笺曰”外往往有“学曰”,大概是其子说。此书前后没有序和跋。本书有时能够恰当地辨驳郑说。认为《士昏》席于北方
二卷,《东苑诗钞》一卷。清毛先舒(1620-1688)撰。毛先舒为清代文学家。生平详见《思古堂集》辞目。《东苑文钞》凡二卷、《东苑诗钞》一卷为毛先舒晚年亲订的《思古堂十四种书》中的二种。《文钞》二卷,
一卷。清成蓉镜(见《周易释爻例》)撰。该书题下有自注:“随笔杂记,略无诠次,聊备遗忘。”此为书名之由来。又说:“国史《满汉大臣传》、《儒林传》及《国朝先正事略》名儒类所已有者,悉删去。”所录五十八人。
四卷。清陈克家(?-1860)撰。陈克家字梁叔,陈鹤之孙,元和(今江苏吴县)人。道光二十四年(1844)举人,官内阁中书。后入提都张国梁幕,殉难,诏赠知府衔。陈克家诗学黄庭坚,为姚莹所重。此编四卷。收
一卷。清祁雋藻(1792-1866)撰。祁雋藻,字春圃(淳甫),寿阳(今山西寿阳县)人。嘉庆十九年(1814)中进士,官至大学士。《马首农言》是作者在道光十六年(1836)所作的。马首,是寿阳的古称。
二卷。美国赫士口译,清周文源笔述。赫士生平籍里见《光学揭要》条。是编分上、下两卷十八章。按其纲领旨趣,可以类分为三:或假诸器以步诸曜之经纬,或证诸曜之吸力与行向,或论诸曜之形势体质。末列杂问图表。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