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林
汉武帝时选拔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等六郡良家子,宿卫建章宫,称建章营骑。后改称羽林骑,取其为国羽翼,如林之盛的意思,属光禄勋,为皇帝护卫。此后历代禁卫军常用羽林之名,又武帝将战死军士的子孙,养于羽林,教以弓矢、殳、矛、戈、戟等五兵,称羽林孤儿。
汉武帝时选拔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等六郡良家子,宿卫建章宫,称建章营骑。后改称羽林骑,取其为国羽翼,如林之盛的意思,属光禄勋,为皇帝护卫。此后历代禁卫军常用羽林之名,又武帝将战死军士的子孙,养于羽林,教以弓矢、殳、矛、戈、戟等五兵,称羽林孤儿。
见“旅大租地条约”。
宋代诸州之镇兵,又称厢兵、州兵。太祖建隆初年采纳赵普之议,始选诸州之兵壮勇者充禁军,其余留驻本州为厢兵。主要任杂佣劳役,而不注重训练,不参加战斗。主要来自招募,也有部分流放罪犯充厢兵。禁兵武艺不及或有
民国初年沙俄妄图吞并中国内蒙东部地区而强迫北洋军阀政府所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呼伦贝尔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毗连沙俄,又与外蒙古接壤,境内资源丰富,且为边防重地,久为沙俄所觊觎。沙俄策动外蒙“独立”后,又煽
元代赋税名目之一,包括丝料、包银与俸钞三项。公元1236年太宗窝阔台始行“五户丝”制,规定诸投下户每两户出丝一斤输于官,每五户出丝一斤输于本投下。忽必烈即位后,改行“二五户丝”制,规定每两户出丝二斤输
汉武帝末年的农民起义。汉武帝时,长期战争,加重了农民赋税徭役负担。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徐勃(一作㪍)在泰山、琅琊一带举行武装起义。他们攻城克邑,夺取兵器,诛杀官吏,释放被囚禁的农民
汉武帝时主父偃建议进一步削弱诸侯王势力的措施。西汉前期同姓诸侯王的势力过大,威胁京师。经过文帝和景帝时期对诸侯王的反复斗争,诸侯王的势力有所削弱。吴楚七国之乱平定后,景帝规定诸侯王只衣食租税,不再治国
承天太后原为辽景宗皇后。乾亨四年(公元982年)九月景宗死,子隆绪年幼继位,是为圣宗,母承天太后摄政,任用韩德让等汉族地主官僚,总揽辽朝军政大权,变革辽朝旧制:对宫帐奴隶分别设部管理,其地位提高为部民
东汉末年豫章(治今江西南昌)农民起义。建安十八年(公元213年),豫章郡东部地区农民,在彭材、李玉、王海领导下,举行起义,反抗孙吴政权统治。起义群众有一万余人。后为新都(治今浙江淳安西北)太守贺齐镇压
西夏的特殊官制。元昊建国之后,依仿辽制,在职官设置上分为蕃、汉两个系统:既仿宋制,官分文武两班,设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三司、翊卫司、官计司、受纳司、农田司、群牧司、飞龙院、磨勘司、文思院等机构,官
朝代合称。“五代”是指公元907年唐亡之后,中国北方中原地区先后出现的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个短暂的封建王朝。“十国”是指五代时期在中国南方和北方山西地区先后存在的吴、南唐、前蜀、后蜀、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