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汉复职制
清政府为了吸收汉族地主参加政权而实行的一种制度。即在内阁,规定大学士满汉各二员,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员;在六部,规定尚书满汉各一员,左右侍郎满汉各一员;在地方上,知府以下的官吏则主要以汉族地主分子来充当,以建立满汉地主阶级联合专政。但中央和地方主要权力仍掌握在满洲贵族手中。
清政府为了吸收汉族地主参加政权而实行的一种制度。即在内阁,规定大学士满汉各二员,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员;在六部,规定尚书满汉各一员,左右侍郎满汉各一员;在地方上,知府以下的官吏则主要以汉族地主分子来充当,以建立满汉地主阶级联合专政。但中央和地方主要权力仍掌握在满洲贵族手中。
明初贵州苗族人民起义。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吴奤儿领导五开(今贵州黎平一带)苗族人民起义,自称“刬(铲)平王”,古州(今贵州榕江)十二个长官司全都响应,号称二十万众,杀指挥佥事过兴等。洪武十八
明神宗时张居正对赋役制度的改革。“鞭”或作“编”、“边”。简称“条编法”。明代自宣德以来,不断改革赋役制度,嘉靖、隆庆两朝,海瑞、庞尚鹏、王宗沐等在浙江、应天(今江苏南京)、江西局部地区曾实行一条鞭法
隋末义军头领高开道建立的政权。高开道出身盐户,大业十二年(公元616年)从格谦起义于山东豆子䴚(今山东宁津、商河两县之间),任将军。格谦牺牲后,收其余众,转战沿海。后由沧州(今河北沧州)
又名推排经界,简称推排法。南宋末年分区逐级检核官、民户田庄,厘定赋税的措施。南宋绍兴以后历次实施经界法,均遭官僚豪绅强烈反对与抵制破坏,成效甚微。景定四年(公元1263年)贾似道推行公田法后,次年九月
中日甲午战争中的重大战役之一。黄海海战之后,李鸿章采取保船避战方针,令北洋舰队集结在威海卫(今威海市)困守。威海卫位于烟台、成山之间,与旅顺遥遥相对,拱卫着渤海门户,是北洋海军的基地之一。日军采取抄后
明初一起重大贪污案。户部侍郎郭桓,与中央六部及地方官勾结,侵吞税粮,寄存在全国各地,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被告发。明太祖朱元璋对他们严加惩处,将六部左右侍郎以下数百人处死,地方官吏被牵连下狱至死
袁世觊为建立个人独裁统治而制订的文件,又称《民三约法》,俗称《袁记约法》。袁世凯在镇压了“二次革命”之后,解散国会,撕毁《临时约法》,召集御用的约法会议,炮制出为实现其个人独裁统治的《中华民国约法》,
简称《烟台条约》或《芝罘条约》,又称《滇案条约》或《中英会议条款》。英国借口马嘉理事件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1876年9月13日(光绪二年七月二十六日)由清政府代表李鸿章与英国公使威妥玛签于烟台
新莽末年农民大起义。王莽代汉称帝后,对内托古改制,法禁烦苛;对外挑起兵端,加重了人民负担。再加上天灾频仍,人们无法生存,纷纷起来反抗暴政。天凤四年(公元17年),新市(今湖北京山东北)人王匡、王凤等组
官署名。又称水衡三官。因设于由水衡都尉掌管的上林苑中而得名。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下令废三铢钱、由上林三官铸造五铢钱,此时上林三官是少府的下属机构。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后,上林三官划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