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甘、乌斯藏都指挥使司
明代设置的西藏地方军政机构。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明朝政府在西藏设立乌斯藏卫(今西藏)和朵甘卫(今西藏东部)指挥使司以及宣慰司二、元帅府一、招讨司四、万户府十三、千户所四等地方行政机构。各处的官吏多用藏族,由明朝赐给他们印信,规定法规,统辖藏民,征收贡赋,并按期向皇帝述职。洪武七年,升朵甘、乌斯藏二卫为都指挥使司,以锁南兀即尔为朵甘都指挥同知,管招兀即尔为乌斯藏都指挥同知,并赐银印。
明代设置的西藏地方军政机构。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明朝政府在西藏设立乌斯藏卫(今西藏)和朵甘卫(今西藏东部)指挥使司以及宣慰司二、元帅府一、招讨司四、万户府十三、千户所四等地方行政机构。各处的官吏多用藏族,由明朝赐给他们印信,规定法规,统辖藏民,征收贡赋,并按期向皇帝述职。洪武七年,升朵甘、乌斯藏二卫为都指挥使司,以锁南兀即尔为朵甘都指挥同知,管招兀即尔为乌斯藏都指挥同知,并赐银印。
辽宫帐负责管理皇帝及后妃私奴的机构。契丹本族人犯罪没为奴隶,称“瓦里”,分别编入笔砚局、牌印局、裀褥局、灯烛局、车舆局、御盏局等,各置著帐郎君以统辖之,为皇室制造各种器物。又有宫户(也称著帐户),也主
李隆基诛杀韦后及其党羽的政变。韦后毒死中宗以后,欲揽大权。但武则天第四子相王李旦(即前废睿宗)以及武则天之女太平公主尚有相当势力,是韦后专权的主要障碍。李旦第三子临淄王李隆基暗中结交才勇之士,与太平公
春秋末年齐、鲁二国在夹谷(今山东莱芜)举行的盟会。公元前500年,齐、鲁二国为结束前段时间的不友好状态,约定在齐地夹谷举行盟会。孔子时为鲁国的大司寇,被指派担任鲁定公的相仪随同前往。会上,齐景公使莱人
西周王畿以内官员的总称,或称“三事大夫”。《令彝》铭文中, “三事”和“四方”对举,后者指畿外四方诸侯, 可知“三事”指畿内官员。《尚书·立政》: “立政:任人、准夫、牧,作三事”,是说“三事”包括任
北魏末年的一次流民起义。当孝昌元年(公元525年)八月和二年正月杜洛周与鲜于修礼在河北先后举行起义时,河北瀛(今河北河间县)、冀(今河北冀县)诸州二十余万户农民向南流徙。胡太后下诏州县,令安置所在流民
见“中英北京条约”。
官署名。东汉桓帝时始置秘书监,隶太常寺,掌禁中图书秘籍。曹魏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兼管图书籍册。晋设秘书寺,置监、丞等官。南北朝以后,始设秘书省。其长官为秘书监,隋炀帝时称秘书令。唐高宗和武则天时曾一
1853——1855年(咸丰三年至五年)太平军为夺取北京而进行的远征,亦称“太平军扫北”。太平天国在定都天京后不久,便于1853年5月(咸丰三年四月)派天官副丞相林凤祥、地官正丞相李开芳率部北伐。林、
春秋末期和战国时期主张法治的主要学派。《汉书·艺文志》列为十家九流之一。创始人为春秋晚期郑国子产。《左传》昭公六年(公元前536年), “郑人铸刑书”。这是子产担任郑国执政期间进行政治改革的内容之一。
元朝灭亡后,居于漠北的蒙古族分成三部:兀良哈部,鞑靼部,瓦剌部。这些部落的统治者之间经常发生战争,同时也不断骚扰明朝边境。建文四年(公元1402年),鞑靼部帅鬼力赤杀北元七传主坤帖木儿,自立为鞑靼可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