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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修史书

唐代以前,史书全由私人编纂,朝廷虽设史官,但大多数管天文历法,并不一定修史。盛唐之时,一改过去旧习,由官方组织人力修史。太宗时期,设置史馆,指定专人编修前代和本朝国史,并令宰相监修。唐代官修史书六部,即房玄龄、褚遂良等撰《晋书》 (题唐太宗御撰),姚思廉撰《梁书》及《陈书》,李百药撰《北齐书》,令狐德棻撰《周书》,魏征撰《隋书》。此外李延寿一人撰《南史》和《北史》,但获唐王朝批准。自唐开始,官修正史,一直沿袭下来成为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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