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暴动
元顺帝朝蒙古牧民暴动。金山(今阿尔泰山)一带蒙古牧民,因不堪忍受封建主奴役和剥削,在全国红巾军大起义影响下,于至正十三年(1353)发动反封建斗争,八月,击杀前往镇压的诸王只儿哈郎,后不知所终。
元顺帝朝蒙古牧民暴动。金山(今阿尔泰山)一带蒙古牧民,因不堪忍受封建主奴役和剥削,在全国红巾军大起义影响下,于至正十三年(1353)发动反封建斗争,八月,击杀前往镇压的诸王只儿哈郎,后不知所终。
滇黔川桂四省改土归流纪事本末。2篇。清魏源(1794—1857,字默深,湖南邵阳人,汉族)撰。内容首次对西南四省少数民族进行分类,认为西南所有少数民族归纳起来可分为“苗”、“蛮”二种:“无君长、不相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苏完河卫。永乐四年(1406)二月,与塔鲁木等三卫同时设立。十月,其地首领府剌出、哈剌罕等来朝贡马,以府剌出为指挥使,哈刺罕为指挥同知,余为千百户镇抚,赐钞币。辖有今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西藏※拉藏汗次子索尔扎第三子,清辅国公※纳噶察弟。姓博尔济吉特。自幼寄居伊犁。乾隆十九年(1754),偕兄从阿睦尔撒纳、班珠尔附清,授二等台吉,驻牧喀尔喀汛界。翌年,授扎萨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意为“采铜伯克”、“采红铜伯克”职司管理采铜、炼铜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县名。其地居有苗、水、侗、瑶等族。隋以前与贵州独山县为夜郎之毋敛地。唐为环州属地。宋属融州,后置州。元降为县。旋复为州,属庆远南丹溪洞等处军民安抚司。明洪武元年(1368),省州入思恩县。十七年(13
即“段俊”(1694页)。
阿拉伯语mufti音译。原意为“法官”、“总法官”,其职司是解释伊斯兰教教法,通常称为“伊斯兰教法说明官”。由高级宗教人士专任,故又成为某些高级宗教人士的称号。※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
清代蒙古地区台站道之一。康熙三十五年(1696),清军向外蒙古进军后,为适应军事上之需要而逐步设置。库伦(今蒙古乌兰巴托)南部台站,起克鲁伦河中游渡口迄赛尔乌苏。从塔拉多伦台开始,经过搜吉、苏鲁海、毕
即“大明俊”(83页)。
指满语和马步箭之功。清代帝王提倡满族人等勤加学习的口号,从而定为基本国策。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太宗皇太极继承汗位后,竭力遏制满洲人逐渐汉化,以金代世宗的政典为范,教诲本族人遵循旧制,毋忘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