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西斗雅
僜语音译。旧时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社会习惯法之一,即神判(亦称神断)。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凡因偷盗及私通等事引起纠纷,双方各执一端,事理难明,经调解无效时,即由巫师主持通过神判辨明真伪是非,进行最后裁决。神判有※沸水化腊、※红铁溜背、※漂草杆等不同方式。其判决双方必须接受。是一种与巫术相结合的主观判案手段。
僜语音译。旧时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社会习惯法之一,即神判(亦称神断)。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凡因偷盗及私通等事引起纠纷,双方各执一端,事理难明,经调解无效时,即由巫师主持通过神判辨明真伪是非,进行最后裁决。神判有※沸水化腊、※红铁溜背、※漂草杆等不同方式。其判决双方必须接受。是一种与巫术相结合的主观判案手段。
唐朝突厥族将领。※阿史那弥射子,※阿史那元庆弟。显庆二年(657),随父出南道,与伊丽道行军大总管苏定方联军征西突厥阿史那贺鲁,贺鲁兵败奔石国,受命与萧嗣业率兵穷追,虏贺鲁归。以后事迹不详。
明代诗人。安徽和州(今和县)人。回族。工诗,诗作风格清新。著有《早间堂诗文》问世。
四川凉山彝族传说中的始祖。实为古代部落名或氏族名。与“曲涅”是两个通婚集团。最早居住在云南的兹兹蒲武(今昭通一带),后涉过金河(金沙江)迁至凉山,距今已50代或70代。有人认为即《西南彝志》中所说的“
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伊斯兰”系阿拉伯文音译,原意为“顺从”,指顺从该教唯一的神“安拉”(中国穆斯林亦称“真主”)的旨意。在中国又引申为“和平”、“安宁”之意。中国旧称“大食法”、“天方教”、“清真教”
见“元善见”(238页)。
1864—1938近代教育家。字振吾,或振五。湖南邵阳人。回族。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壬寅科举人。被选送日本留学。就读于“弘文学院”,研究教育。三十一年(1905)加入“同盟会”,年底回国,立志兴
?—501北魏宗室。字思永,或作永寿。鲜卑元氏(拓跋氏)。献文帝※拓跋弘子,孝文帝※元宏弟。太和九年(485),封咸阳王,加侍中、骠骑大将军、中都大官。出为冀州刺史,加都督冀等六州诸军事。诏以廷尉卿李
畲族地区设置官员名,又称“官”。明朝于闽、粤交界的畲族地区设置土官,用以管理畲民,征收赋税。因史书上对畲、瑶民族的记载,往往混淆,或称畲族为瑶族,对畲区官吏称为“抚瑶土
即“烽上王”(2106页)。
藏语又称红布,意为“管家”。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一人被封为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