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5—1798?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维吾尔族。新疆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尼敦幼子。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军征喀什噶尔,因年幼,被布拉呢敦亲信阿里雅斯护往珲都斯(今阿富汗
独龙语音译。过去云南贡山独龙族的父系氏族组织。包括若干个※“其拉”(父系家族公社)。到解放前夕已经不具有共同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氏族公社特征,已没有氏族公有土地和渔场(某些氏族仍保留有公共猎场),也没
见“耶律贤”(1302页)。
土家族自称。土家语音译,意为“本地人”。分布在湘鄂西永顺、龙山、保靖、古丈、桑植、泸溪、吉首、花垣、凤凰、大庸、利川、来凤、鹤峰、咸丰、宣恩等县。详见“土家族”(67页)。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高罗寨长官司(一作宣抚司)。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元末明玉珍改为安抚司。明洪武六年(1373)因土民流散,废。永乐四年(1406),土官田大民招回土民400余户
全称为《中华苏维埃中央人民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1936年5月25日中共中央以毛泽东主席的名义在延安发表的文告。文中提出:当前抗日人民红军的西进,是回族解放的大好时机,并宣布在民族平等的原则基础上,
傈僳语音译,意为“粮食够吃的人”。指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的中等农户。约占总农户的18%。其中有些是村寨头人或教会上层人物。一般占有一定数量的耕地、牲畜、农具。往往也以高利贷、雇工及原始协作的※“瓦
见“车凌端多布”(281页)。
见“马月合乃”(181页)。
约1573—1658明末清初伊斯兰教著译家和经师。名涯,以字行,别署“真回老人”。金陵(今南京市)人。回族。先祖天方(今阿拉伯)人。明洪武(1368—1398)年间,因朝贡至京(今南京),在钦天监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