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岱达
见“呼岱达”(1390页)。
见“呼岱达”(1390页)。
五代末罗甸王。又作宇归。系汉牂牁“黑卢鹿”默部第五十四代首领。蜀汉时※济火后裔。宋太祖开宝(968—975)中,受诏谕归顺,仍赐王爵镇一方,世领罗甸(今贵州省南部罗甸县地区),为贵州彝族先民之一支。
官名。始于隋代,为行军主帅临时的兼职。唐玄宗以后,由皇帝派朝臣巡视因兵燹或水旱等而受灾的地区,称安抚使、安抚处置使或宣慰安抚使。不常设。宋代常以重要地方守臣兼领,或称经略安抚使,掌管一路兵民之事。若以
鄂伦春语音译, “楚伦”意为“尖”,“安嘎”意为“房子”。是毕拉尔路鄂伦春人对“仙人柱”的称呼。详见“仙人柱”(571页)。
古地名。《续汉书·郡国志》:武都郡下辨县有赤亭。汉灵帝分陇西、武都二郡地,设南安郡领属。在甘肃成县西北。东汉末,烧当羌一部首领迁那率种人内附,汉朝嘉之,假冠军将军、西羌校尉、归顺王,安置于此。传至玄孙
元朝封爵。一作永丰郡王。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皇庆元年(1312),弘吉剌部主德薛禅后裔丑汉驸马受封。
唐中宗神龙二年(706)后突厥与唐朝间一次战役。以发生在灵州※鸣沙县(治今宁夏中夏县东鸣沙州,此地人马行沙有声,异于余沙,故名)而名之。天授二年(691),后突厥默啜可汗(阿波干可汗)即位后,对唐推行
书名。金末元初人王鄂撰。4卷。鄂(1191—1274)字百一,亦作百翼,曹州东明(今属山东省)人,金正大元年(1224)登进士第一,哀宗时为左右司员外郎。金亡降元,官至翰林学士承旨。是书为鄂随哀宗在蔡
见“玄城卫”(623页)。
解放前我国东北延边一些朝鲜族地区的地主对佃农一种双重剥削方式。当地农民向地主租种土地,除规定收成时对半交租外,还必须额外给地主无偿代耕一定数量的土地,谓之“带地”,故名。
1882—1967近代学者、书法家、篆刻家。初名福田,后名浮,以一浮字行,号湛翁、太渊,别署蠲叟、蠲戏老人。浙江绍兴人。回族。幼延师教读于家,后辞师自学。十二岁时考取秀才,被视为神童。曾赴美、日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