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吉剌
即“弘吉剌”(644页)。
即“弘吉剌”(644页)。
即“喀尔喀法典”(2207页)。
唐末吉州土官。吉州(今江西吉安)庐陵赤石洞蛮首领。曾为胥吏,因蓄有大志,辞职归农,在家乡王岭山破家鬻产,打造刀枪,制作甲胄,与兄弟倡率义师,以自卫乡里为名,招收武勇之士500余人。立偏裨,设号令,雄踞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1368—1398)初置,辖地在今西藏浪卡子一带。元时为思答笼刺万户(即羊卓万户)封地。明初原为俺不罗卫,后升为俺不罗行都指挥使司。按明朝建制例,行都指挥使司的机构设置与都指挥使
藏传佛教(喇嘛教)宁玛派之俗称。因该派僧人以红袈裟为僧装、戴红帽,故称。详见“宁玛派”(627页)。
渤海国宗王。末王※大諲譔子。开平元年(907)五月,奉命朝后梁,贡海东物产。
又称纳木兹语,四川部分地区自称纳木义的藏族使用的一种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主要分布在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冕宁、木里、西昌、盐源以及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九龙等县。使用人口约5千左右。纳木义语有方言差别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乾隆二十四年(1759),在此建奇台堡,设管粮通判。三十九年(1774),移巴里坤领队大臣驻此。四十年(1775),建靖远城,设满营。四十一年置县。即今新疆昌吉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莫啻色卜伯克、莫提色布伯克、摩提色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经典,整饬教务,不参与民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
?—558北周明帝※宇文毓皇后。匈奴独孤氏。太保、卫国公独孤信之长女,初适毓为夫人,居藩邸。及毓即位,入宫,第二年(558)二月,立为王后,四月卒,葬昭陵。武成元年(559),追崇为皇后。二年,与明帝
见“敌烈部”(18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