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远省
见“绥远特别区”(1973页)。
见“绥远特别区”(1973页)。
?—1207金将领。临潢路(治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境)人。女真族。抹撚氏。其先以功授世袭谋克。幼袭爵。守边有劳。泰和六年(1206),金宋战起,授同知蔡州防御使事。同年五月,奉平章政事仆散揆命戍宿州(今江
? —1645清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纳喇氏。世居哈达(今辽宁开原市东)。佐领雅虎之子。初袭父职。管佐领事。天聪五年(1631),奉命出使朝鲜还,授礼部参政。八年(1634),随太宗征明,攻大同,因功
辽代宫户的一种。是蕃转户和汉转户的合称。蕃指契丹族和汉族之外的其它少数民族,汉即汉族。此等户原不归契丹政权管辖,经征服掳掠或投降而来,遂变成契丹皇帝及各宫卫的私人编户,故名。比正户身份低。转户之人丁称
清代内地到蒙古地区进行贸易的商人。多为山西、河北一带汉商与回商,有山西帮、河北帮之分。初因清政府实行民族隔离政策,入蒙地经商有种种限制:首先经批准领得“龙票”、“信票”,以为凭证,限期一年,禁止携带妻
见“萧师姑”(1993页)。
即“赵全”(1608页)。
藏语音译,意为“发布命令的机关”。旧译“噶厦公所”或“噶沙公所”,即原西藏地方政府。清乾隆十六年(1751),※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乱被平定后,清廷废除原封郡王、贝子辨理藏事的制度,改设噶厦,由※噶伦(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是称据该书“显祖纪”,他载稍异,该书“勿吉传”记为“具弗伏”;“契丹传”与《辽史·营卫志》记为“伏弗郁”。据契丹古老传说,一神人乘白马,与一天女驾青牛车
宋代壮族地区重镇。领左江道羁縻州县峒10所,治所在今广西崇左县。为壮族聚居区。
见“二审密”(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