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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远特别区

民国时省级行政区划名。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加紧部署蒙古地区的军政设施,民国三年(1914)一月首先设置绥远特别区。将原阎锡山管辖的归绥道萨拉齐、托克托、丰镇等12县,原绥远城将军直辖的归化城土默特2特别旗及绥远城将军监督的乌兰察布、伊克昭两盟合并为特别区,下设绥远道。以绥远都统为最高长官,统辖所部军队,管理军政民政事务。民国十七年(1928)改为绥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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