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粒
哈尼语音译,意为“石块凭证”。云南红河地区哈尼族典当土地的凭证。当事双方,用一块与价银相等重量的石块为凭,由典入户保存,原主赎回,按石块重量将价银赎回。
哈尼语音译,意为“石块凭证”。云南红河地区哈尼族典当土地的凭证。当事双方,用一块与价银相等重量的石块为凭,由典入户保存,原主赎回,按石块重量将价银赎回。
参见“乌拉牌票”(341页)。
汉代黄河上流西四个郡的总称。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匈奴浑邪王降,汉于其地置酒泉郡,后稍发徙民充实之,分置武威、张掖、敦煌,列四郡。酒泉郡治禄福县(今甘肃酒泉县)。武威郡,元狩二年置,治姑臧县(今
参见“中国犹太人”(297页)。
元代傣族土司。据《元史·成宗纪》载,元贞二年(1296),云南省臣也先不花征乞蓝,拔瓦农、开阳两寨,其首领答剌率众降,以乞蓝部改置云远路军民总管府。治所在今缅甸喀钦邦孟养。《元史·地理忠》作“至元二十
?—1282元朝将领。唐兀氏。河西人,※火夺都子。世祖时,父死,袭千户职。至元九年(1272),制授征行千户。次年,迎击宋攻成都军,从攻嘉定,取泸、叙,攻重庆,数有战功。十二年(1275),任东西两川
书名。西南民族风物志。3卷。清陆次云(字云次,浙江钱塘人,汉族)撰。为作者宦游西南时所作,自称:“余之所志,有见而知之者,有闻而知之者,缕辑其说,以为宦于此土者”鉴,并考证诸书所载之异同。上卷为“峒溪
见“阿灵泼”(1209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曾与松潘地方其他长官司一道遣使入朝贡马,赐以钞、币和袭衣等。洪熙元年(1425),其族人阿兀等
即“大檀”(78页)。
①元朝官员。哈剌鲁人。世祖近臣※答失蛮子。幼习蒙古文、畏兀儿文。及长,袭父职为博尔赤(司膳)。武宗至大(1308—1311)年间,任御药局达鲁花赤。仁宗皇庆(1312—1313)初,升监察御使,分巡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