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分地
清代蒙古族受恩赏所得的土地。一般因有功劳由旗长赏赐其下属官员,称为“福分地”或“上赏地”。承领七八年后,由旗府发给有红印之契约,世袭使用。又,游牧民因定居而占有的土地,也称福分地,世袭使用。乾隆以后福分地可以出租。
清代蒙古族受恩赏所得的土地。一般因有功劳由旗长赏赐其下属官员,称为“福分地”或“上赏地”。承领七八年后,由旗府发给有红印之契约,世袭使用。又,游牧民因定居而占有的土地,也称福分地,世袭使用。乾隆以后福分地可以出租。
见“女真译语”(147页)。
清代文史学家。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字吕璜,一字戒三。初随舅氏姓吴名远,后改今名。康熙间进士,选授庶吉士。历户部郎中,出为江西学政,至少詹事。曾充国史馆修纂,参与修撰《实录》、《明史》、《一统志》。
契丹语音译。“复来”之意。韩延徽被燕帅刘守光遣聘契丹,耶律阿保机留用之。居久,因思念故里逃回后唐,阿保机如失左右手。后惧他人加害,复归契丹,阿保机大悦,赐名“匣列”以志其归来。
见“传大召”(794页)。
①(? —1663)清代蒙古王公。鄂尔多斯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八世孙,塔尔丹之子。崇德二年(1637),遣使哈尔班向清贡驼马。六年(1641),率众附清。顺治七年(1650),以不附所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肯特山东、当克鲁伦、鄂嫩2河河源。东至得勒格尔罕山接本部中后旗界,西至塔尼特河接土谢图汗部中旗界,南至巴颜乌兰山接本部右翼中左旗及右翼中前旗界,北至肯图尔河接土谢图汗部右翼左末
见“那木罕”(929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宗教法官。一译哈毕吐拉。和田人。初曾赴麦加朝圣。咸丰七年(1857)归国。同治三年(1864),乘库车爆发农民起义之机,与和田阿奇木伯克子海孜那奇勾结,举事,被举为“帕夏”(王)。引兵
藏文大藏经的两大组成部分之一。藏语音译,“丹”为“丹觉”之简称,意为“论”或“经论”,“珠尔”意为“翻译”,总意为“一切经论的译文”,又称“付藏”,通称“论部”。内容均为后人对佛经的各种论述或注疏等。
即“霍博克赛里”(25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