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工程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宋庆历三年(1043),湖南桂阳地方官府为贯彻朝廷对瑶族地区的经济封锁政策,派官军捕捉运盐入山的瑶民,并对瑶族村寨进行残酷烧杀掠夺,激起广大瑶民进行武装反抗,攻打桂阳城,并占据蓝山县华阴峒为据点,击毙
行政区划名。清置。明为五寨、子坪二长官司,隶保靖宣慰使司。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改流官,置通判,辰沅靖道佥事徙驻于此。雍正四年(1726),改为营。乾隆五十二年(1787),改为
吐蕃赞普。又作赤尼雅松赞或祥杜诺阿瑞。《唐书》称揭利失若。※拉托托日宁赞与诺萨芒波洁之子。其任赞普期间,雅隆部落经济有长足进步,据《拉达克王统记》载,牧地与农田相接,串连湖泊,引水、开沟渠;蓄水灌溉,
①(975—1046)辽中期学者。字休坚。契丹族。涅剌部人。为中书令萧安抟之孙。史载其幼好学,少时读书南山,博览经史,通习契丹、汉两种文字。为人正直,家有一牛,不任驱策,奴为高价出手,闻之曰:“利已误
傣语音译,又名宣慰田。旧时云南车里宣慰使司宣慰使(傣族称“召片领”)世袭领有和直接经营的私庄,系从村社耕地中划出和圈定的,为领主官田之重要部分。用以出租给村社集体,向其征收官租。有两种地租形式:一种是
约1270—1350元曲家、诗人、书法家。回回人。原名薛超吾,或作薛超吾儿、薛遮吾尔。字昂夫。出生于官宦之家。先世由西域东迁,落籍怀孟(今河南沁阳县),后宦迁龙兴路(今江西南昌市)。幼喜文学,曾师事著
参见“萨图克·博格拉汗”(2015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男人节”。旧时云南怒江地区傈僳族男子的节日。节期在每年夏历正月初九,相传“男人有九个魂”,故定于是日举行。这天,男子不外出劳动,也不做家务,只是在饭前祭祀一下祖先和其它神灵,一切家务
清朝大臣。满族。字仁山。以军功历道官。署四川建昌、永宁等道。光绪二十六年(1900),赏副都统衔,充驻藏帮办大臣。逾2年病免。著有《驻藏奏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