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籍户
元代户类之一。中统元年(1260)立十路宣抚司,定户籍科差条例,将所有人户分为元管户、交参户、漏籍户、协济户等。漏籍户系指过去从未著籍的人户,他们要重新登录著籍,交纳丁税。
元代户类之一。中统元年(1260)立十路宣抚司,定户籍科差条例,将所有人户分为元管户、交参户、漏籍户、协济户等。漏籍户系指过去从未著籍的人户,他们要重新登录著籍,交纳丁税。
古地名。约位于今甘肃省东部,具体地点不详。为陇西鲜卑乞伏氏居地之一。西秦创建者乞伏国仁五世祖(《晋书》原作四世祖)乞伏结权立,自高平川(今宁夏境内黄河支流清水河)徙居其地。约东晋初,其孙乞伏述延继位,
藏语音译。西藏后藏家族之一。其成员桑珠林巴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为娘地代本之一。另一成员扎西孜巴亦为娘地代本,于五十六年(1717),在颇罗鼐指挥下反击侵藏的准噶尔军,雍正五年(1727)参加卫
唐代室韦首领。又作阿朱、阿成。唐朝为加强对室韦的管理,于其地设室韦都督府,任命该族首领为都督,领府事。史称其为“大都督”,曾于大和九年(835;一作贞元九年,793)十二月率30人朝唐。
见“库页岛”(1109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一作黄头部。《旧唐书》等只泛称诸部“并在柳城郡(治今辽宁朝阳市)之东北”数千里,该部位于※岭西室韦之东南,无详址,故所在无定论,约有6说:一说约以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为中心,散居
即“火不思”(392页)。
一个民族或其一部分丧失本民族特征而变成另一个民族的现象。它是从民族产生以来,在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都存在的历史现象。民族同化可分为自然同化与强迫同化两种。自然同化是进步现象,而强迫同化则是一种民族歧视、
见“巴拉吉尔”(414页)。
?—1892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瓜尔佳氏。初从征太平军与捻军,赐号“绰勒郭兰阔巴图鲁”。攻宁夏,解平罗围,迁协领,晋副都统。玛纳斯之役,连战60余日,予骑都尉世职。光绪十一年(1885),创发乞休
光绪三十二年(1906),九世班禅却吉尼玛被胁迫赴印度返藏后,请驻藏大臣代奏,拟由北路亲赴北京觐见,面陈藏事。掌办达赖喇嘛事务之※商上闻讯,集议数日,以英军侵略拉萨时,十三世达赖喇嘛土登嘉措,曾拟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