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南天国仁惠皇帝侬智高年号。自1052年五月至1053年正月。参见“侬峒起义”(1462页)。
位于今新疆尼勒克县南约3公里天山深处、喀什河南岸。已发现现存古代采矿竖井10余处,冶炼遗址1处。矿洞竖井内有大量支架圆坑木及大量采矿、碎矿用石器。冶炼遗址发现有经过粗炼的圆龟背形铜锭,以及矿石、炉渣、
撒拉语音译,意为“兄弟”、“本家子”。撒拉族历史上一种以父系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近亲组织。因血缘关系亲疏程度不同,又分真阿格乃、近阿格乃、远阿格乃。流行于青海、甘肃等地。由兄弟结婚分居后的2至20多户不等
即“达罕”(1901页)。
五代十国时期云南大长和国国王恭惠帝郑隆亶年号。927—928,凡2年。一说仅927年一年。
1891—1956内蒙古最大活佛章嘉呼图克图六世(一作七世)。又译罗藏巴丹丹丕钟麦,简译贝丹旦丕仲美,或作雳迎叶锡道尔济。加佛教传说的13位先世,亦称第十九世。一说蒙古族,一说藏族。生于青海互助县南门
见“和硕特北前旗”(1451页)。
台湾先民新石器文化遗址。位于台北基隆河下游的圆山贝丘,故名。为迄今台湾省发现的最大的原始文化遗址。自1897年已开始有人发掘,后又经过多次发掘,遗存十分丰富,出土有陶器、石器、骨角器、玉器及小量青铜器
?—1332元朝大臣。又译伯达沙。蒙古察哈札剌儿氏。也可札鲁花赤(大断事官)※忙哥撒儿孙,帖木儿不花子。幼入宿卫,为博尔赤(司膳)。历事成宗、武宗。由光禄少卿晋同知宣徽院事、宣徽院使,遥授左丞相。仁宗
见“沙州路”(11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