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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关系

不同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互相交往中所产生的关系。在阶级社会中,既有友好往来,互通有无的一面,又有民族歧视、压迫、掠夺的一面。前者主要发生在各民族人民间,后者则主要体现在剥削阶级集团。统治民族的剥削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对被统治民族实行民族压迫,因而形成了民族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即列宁所说:“民族压迫政策是专制制度和君主制度的遗产,地主、资本家和小资产阶级支持这种政策,是为了维护其阶级特权,分化各民族的工人。”(《列宁全集》第24卷第269页)中国的封建社会时期,大多数朝代汉族统治阶级和元朝的蒙古统治阶级、清朝的满族统治阶级对异民族都是实行民族压迫政策的。这种压迫政策表现在经济上的剥削和掠夺,思想文化上的岐视和强制同化,给被压迫民族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制约和伤害,往往激起被压迫民族的反抗和暴力斗争。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国家统治阶级不仅对本国内的异民族实行民族压迫政策,同时对其它弱小国家的民族实行民族压迫政策。这种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经常成为国与国之间矛盾和冲突的根源。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压迫制度被废除,民族之间的关系成为平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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