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拉尔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西部。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升黑水厅置。治所即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辖域南北660余里,东西660余里。东界海龙府拜泉县,西接札赉特旗,南邻安达厅,北连西布特哈。虞、夏、商、
1771—1834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出生于尖扎日兰地方之阿嘉家族。由赤·阿旺却丹确认其为自己伯父之转世。于夏琼寺和色拉寺结扎仓求学,获林赛学位。聆听七世达赖喇嘛噶桑嘉措之教诲。任护理华曲寺堪布
僜语音译。※僜人格曼支系的自称。内部讲格曼话。约占僜人总人口的60%。聚居在西藏东南部察隅河及格多河流域。主要由明末清初从东部布绒山区(缅甸北部)迁来的一支古老居民和从西部迁来的部分“义都”人融合发展
见“和硕达”(1446页)。
后周、北宋将领。吐谷浑族。后周时,隶护圣军为骑士,累升至本军都校,与田景咸、王晖等从周太祖郭威入汴,号十军主。周世宗显德(954—959)初年,为彰武军节度使。显德六年(959),授延州节度使,进封开
清代八旗汉军骁骑营中的鸟枪马甲置此。顺治(1644—1661)间,每逢春季即竖靶于41弓(量地弓,五尺为一弓)之地,令汉军鸟枪兵演习射击。康熙十二年(1673)定,每旗设一营,操练火器;每佐领增设鸟枪
1876—1947清末民国时官吏。蒙古正白羊群旗人。幼年在私塾读书,学蒙文、满文。16岁任苏鲁克长。20岁任正白牛群旗副总管。光绪二十六年(1900),奉命向清政府奉送贡品,到北京,时值八国联军与义和
简称乌撒宣慰司。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置,属云南行省。在乌撒路(今贵州威宁一带),辖境包括今云南东北部及贵州西南部部分地区。统治乌撒、乌蒙(今云南昭通)、东川(今云南会泽)、
即“黑龙江”(2227页)。
亦作“里人”。古代岭南地区少数民族泛称,古先为百越一支。见于东汉至隋唐史籍,自三国时开始分布在苍梧、郁林、合浦、宁浦、高凉等郡,相当于今广东西南及广西东南地区。或谓某一部分在汉时称乌浒人,至唐称黄峒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