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
明代四川地方官署名。参见“松潘卫指挥使司”(1298页)。
明代四川地方官署名。参见“松潘卫指挥使司”(1298页)。
?—179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台吉。叶尔羌(今莎车)人。清辅国公额色尹弟。因不肯追随霍集占叛乱,于乾隆二十年(1755)徙居布鲁特(今柯尔克孜)聚居区。继迁玛尔噶朗(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二十四年
见“卜赤”(18页)。
秦汉及晋时对一些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征收的一种赋税名称。“賨”,《说文》解释“南蛮赋也”。据《后汉书·南蛮传》载,西汉时在武陵蛮地区“岁令大人输布一匹,小口二丈,是为賨布。”所征实为人头税。也有以钱代布的
位于西藏阿里古格王国首府扎布让,紧靠王宫,是西藏最早的天主教堂。1624年,葡萄牙耶稣会传教士安夺德神父等进入西藏后,阿里古格王奉行支持天主教,反对藏传佛教的政策,出资修建此教堂。为修此教堂,古格王下
元代驿站名。为大都(今北京)至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的西路驿道。是大都至上都4条驿路之一。全程1095里。其线路从大都出发,途经大口(今海淀北境)、黄堠店、皂角(约今太平庄)、龙虎台、棒槌
意为丈地税。又译塔纳比。19世纪60—7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对棉田、果菜园和草地征收的一种赋税。一塔纳甫(约合43平方米)每年征收1至20腾格(银币)。清军收复南疆后被废除。
(1557或1587—1653)明末清初卫拉特蒙古高僧。原名阿毕达。土尔扈特部台吉墨尔根特木纳之子。16世纪80年代前后出家为僧,赴西藏扎什伦布寺学佛,师事班禅,授法号内齐托音。后受班禅派遣到东蒙古传
书名。元回回人※迺贤撰。凡16卷。为至正五年(1345)北游,自浙江出发,渡淮北上,溯大河而历安徽、山东、河北、河南等地,对所到处之山川、古迹、旧闻遗俗,编辑考订而成的地理学专著。今存3卷为自《永乐大
?—1773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图伯特氏。御前大臣旺扎尔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授三军侍卫。三十六年(1771),擢御前头等侍卫,署镶黄旗蒙古副都统,授正蓝旗蒙古副都统。三十七年二月,随军征
?—1648清初大臣。蒙古札鲁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贝勒巴克子。天命四年(1619),其父被后金俘,七年(1622)正月,入质后金,换回其父。八年,被送还。天聪(1627—1635)初,以本部败盟,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