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司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1人被封为此官职,即华林杨司。由土族俗人担任,父子世袭。辖有百姓和土地。职掌总务。参见“藏封土族土官制”(2574页)。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1人被封为此官职,即华林杨司。由土族俗人担任,父子世袭。辖有百姓和土地。职掌总务。参见“藏封土族土官制”(2574页)。
见“勘定新疆记”(1985页)。
藏语音译。通常意译作诉讼判决书。涉及土地、属民纠纷的,可作析产文约。属※封地文书之一种。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
?—1798清朝将领。原名达音泰。满洲镶黄旗人。呢玛奇氏。由鸟枪蓝翎长累迁副护军参领。随军征石峰堡,授陕西循化营参将。历甘肃永固协副将,署西宁镇。乾隆年间,从征廓尔喀有功,赐号“常勇巴图鲁”,授四川松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在※珞瑜地区所置宗之一。相当于县。一作“金珠”(藏语意为“目如龙”)、“格当公巴”(藏语音译,意为“九坝”,寺庙名)。宗政府驻格当村,故名。位于珞瑜地区东端、波密的西南部。原为达木村珞
见“朋春”(1482页)。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广西左江流域壮族聚居区建立的革命军队。全名“中国工农红军第八军”。参见“龙州起义”(499页)。
渤海王国官员。康王大嵩璘差其为进奉端午使,于唐元和二年(807)朝唐。因未经唐允放,自还,至潼关(在今陕西省潼关县[吴村]东北黄河南岸),为吏所捕,被押回京师长安(今陕西西安市)。
清外札萨克旗之一。一称新和硕特旗。位于科布多西南。和硕特台吉蒙衮等裔。嘉庆元年(1796)置,辖佐领1。详见“新和硕特部”(2379页)。
亦称“栈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亭目授与住在交通线上的农民耕种,收获归耕者所有,不用缴纳粮赋,也不用服劳役,只需接待过往的亭目
辽代将领。字耶宁。奚族。为奚王萧搭纥孙。辽圣宗朝入仕。统和十二年(994),为右祗候郎君班详稳。迁奚六部大王。旧制,俸秩外所给獐鹿,皆取于民,为减民负担,奏止,受纳,罢之。二十年(1002),为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