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保
明朝天顺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又作李添保。湖南芷江麻城人。苗族。初因逃赋税,以卖药为名,自湖广入贵州苗境。景泰年间(1450—1456),曾参加※蒙能率领的苗民起义。天顺四年(1460),自称武烈王,改元武烈。以蒙能之子蒙聪为总兵官,筑将台,悬黄、白旗,服红袍戴银顶帽,以城步长安坪为根据地,聚苗兵攻武冈、中林、龙里等地。五年,被贵州总兵官都督李震所俘,械送京师,遇害。
明朝天顺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又作李添保。湖南芷江麻城人。苗族。初因逃赋税,以卖药为名,自湖广入贵州苗境。景泰年间(1450—1456),曾参加※蒙能率领的苗民起义。天顺四年(1460),自称武烈王,改元武烈。以蒙能之子蒙聪为总兵官,筑将台,悬黄、白旗,服红袍戴银顶帽,以城步长安坪为根据地,聚苗兵攻武冈、中林、龙里等地。五年,被贵州总兵官都督李震所俘,械送京师,遇害。
犴腿皮靴子。亦译作“熬罗西”。参见“和木楚热”(1448页)。
明代四川地方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置。治所在龙州(今四川平武)。初以龙州知州薛文胜为安抚使,秩从五品。二十年(1387)正月,改为龙州。二十二年(1389)九月,改为龙州军民千户所。二十八年(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即今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鄂托克旗。牧地东、北界鄂尔多斯右翼后旗,西界察罕托辉,南界右翼前旗。汉朔方郡南境,唐宥州地,明为达延汗右翼三万户之一袄儿都司(即鄂尔多斯)济农衮必里克所据。后
1610—1648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饶余敏郡王※阿巴泰次子。初封辅国公。清崇德元年(1636),从皇太极征朝鲜,围王都,进逼南汉山城,阻击援军,迫朝鲜国王李倧降。三年,从
即“隆闺”(2136页)。
见“阿都优洛波哇抹阶凯族”。
金宣宗继天兴统述道勤仁英武圣孝皇帝完颜珣年号。1222—1223,凡2年。
壮语音译。壮族男性宗教职业者称谓。亦称“布道”。意为“师公”、“道公”。流行于广西。主管村寨中安神、驱鬼及祭祀等事宜。由先祖传袭或拜师承袭。尊奉莫一大王、白马娘娘、花婆圣母、释迦牟尼、张天师等为祖师。
部分台湾高山族人贮藏野兽头骨(主要是腭骨)的竹木架子。如部分泰雅人、布农人和阿里山曹人在居屋外建一小屋,内置竹、木构成的架子,将狩猎来的野兽头骨陈列架上,狩猎工具也贮藏于此,并视为猎神的处所,禁止妇女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简称“乌思藏宣慰使”。“乌思”指前藏;“藏”指后藏;“纳里速古鲁孙”意为阿里三路。相当今西藏地区。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