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疆通用货币名称。又译天罡。原为白银秤量单位,后引申为银币、银圆。准噶尔统治时,1腾格值银1两,可换普尔50文,后增至100文。阿古柏占据南疆后,铸造“天罡”银币,每枚值银5分。清光绪三年(187
亦称“族内婚”。一种只能在一定社会集团内缔结婚姻关系的制度。产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期,不断演化残存至现代。族内婚通常指部落内婚。血缘家庭阶段,男女在群体内按一定的血缘和规范婚媾。氏族制时期通行氏族外婚,部
地名。位于今辽宁省中部,锦州市东北。清康熙三年(1664)置。治今北镇县。辖域东接辽阳,西与北抵边界,南临渤海。汉置无虑县,属辽东郡。后魏属营州东境。唐置巫闾守捉城,属营州。辽置显州奉先军,属东京道。
清朝武官。蒙古正白旗人。原喀喇沁部贵族之裔。兄达希于崇德(1636—1643)初,率众归清,授牛录章京世职。后达希获罪,以其袭职。五年(1640),从征明松山,屡立战功。顺治元年(1644),随军入山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汉译“林木中百姓”)之一。又作不剌合臣、不卢合臣、忽勒合真。蒙古语意为“捕貂鼠为业,以其地盛产貂鼠,居民以猎取貂鼠者”,并以之与他族交换,故名。居住于巴儿忽真隘(
见“浪峨”(1943页)。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伊玛齐”。蒙古语“亦马阿”意为“山羊”, “赤”意为“司事者”。《元史语解》释为“司山羊人”,即皇室、诸王属下牧山羊者及掌管山羊群的官员。据《元史·兵志三》马政款,左手永平等处御位
元明傣族土司名。元至顺二年(1331),与孟广、者样两军民长官司同时置。《明史·地理志》卷46:“孟密宣抚司,北有猛乃、猛哈,东北有孟广等部。”该司与孟广当在孟密附近。一说孟并疑即孟密,盖其地仅一甸,
见“薄罗卫”(25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