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剑大棒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北宋侬人(今壮族先民)反抗交趾侵略和宋朝压迫的武装起义。北宋初年崛起于红河流域的李氏王朝(史称“交趾”)乘北宋面临北方西夏、契丹压力,无暇南顾之机,不断向宋所辖邕州羁縻州县峒扩张。入侵广源州,掠夺矿产
?—842吐蕃国相。唐会昌二年(842)达磨赞普被臣下所杀,吐蕃诸王子争权交兵时驻守渭州为帅,与乘机欲自立赞普的落门川讨击使论恐热相对立,与论恐热战于薄寒山,兵败,集合苏毗、吐谷浑、羊同兵8万保洮河自
?—1667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蒙古察哈尔林丹汗属下宰桑。天聪六年(1632),在察哈尔林丹汗兵败西奔时,率80户投后金,授三等总兵官。崇德三年(1638),随扬威大将军贝勒岳讬征明,攻高阳县城。
驿路名。鱼儿泊即今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达来诺尔。为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达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间的重要驿站之一。蒙古汗国时期从中原赴漠北的东路,都是出野狐岭,经抚州、昌州,越过昌州北的金界
即“大辽水”(81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土里、花腰。原为乌蛮族系古老的一支,称罗婺、罗午、老兀、鲁兀、老吾等。其居地亦称罗武。主要分布在云南省石屏、云龙、武定、双柏、易门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见“薛列河卫”(2543页)。
地方史志。明朱孟震(字秉器,江西新涂人)撰。是书附于朱孟震编《游宦余谈》。有《学海类编》、《丛书集成初编》本。单刊1卷,题朱孟震著。是书为亲历目睹所记,多确实可信。而孟震自言未去云南,疑非朱氏所作。此
云南土司名。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十一月置。辖地在今保山东北,隶金齿军民指挥使司。嘉靖元年(1522),改属永昌府。清顺治十六年(1659),并入保山县。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管轿官,领导轿夫,调配使用。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小二十田级”,领有薪俸谷230挑(每挑约合50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