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法律
见“哈斯木汗法典”(1644页)。
见“哈斯木汗法典”(1644页)。
唐代吐蕃王子。又作恭日恭赞。《敦煌吐蕃历史文书》作贡松赞。※赞普松赞干布子,母蒙萨赤江,曾与母共建叶尔巴寺。13岁参政。据《拉达克王系》载此时从汉地得到茶和乐器。关于其生卒年,诸书互异。《西藏王臣记》
元晋王甘麻剌妃。蒙古弘吉剌氏。生子也孙铁木儿。至治三年(1323),也孙铁木儿(泰定帝)即位。十二月,追尊宣懿淑圣皇后。
见“平城”(502页)。
指在两个相距较远的驿站之间设置之驿站。清制,台站除正站外,有时亦设腰站,蒙古语称“扎古尔玛克”或“哈必尔噶”,根据人员、设备来区分。一般规定,正站为50家,称“塔宾格尔”,腰站为20家,称“和林格尔”
清代蒙古血缘宗族之长。亦称伊科达、管旗达。汉译族长。总管旗内台吉、塔布囊。《理藩院则例》(六、设官)载:“凡台吉等,每旗各设族长1人,稽察本族内一切事务”。如稽查酗酒、行凶等事。例由台吉、塔布囊中选任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火而赤”、“豁儿臣”、“和尔齐”。《元朝秘史》释为“带弓箭的”,即佩弓矢环卫者。《元史·塔察儿传》:“火儿赤者,佩鞬侍左右者也”。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
哈萨克族部落名。又译“阿尔钦部”。奇齐克玉兹(西部哈萨克)主体部落。据传其先世即汉籍文献中的“阿兰”,或称“阿兰聊”。18世纪时,游牧于哈萨克草原西部。冬牧地在锡尔河、乌拉尔河下游及图尔盖河流域。夏牧
明贵州彝族土官名。洪武十六年(1383)置,治今贵州安顺市东。元大德七年(1303),置普定路,设世袭土官总管。明洪武五年(1372),故元普定路女总管适尔赴京朝贡,授普定路土知府。六年,增设流官2员
清初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号札萨克陀音。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哈尼诺颜洪果尔大夫人阿海哈屯第五子。骁勇,“五虎之一”。17世纪30年代中期以前,游牧于天山北路。明崇祯九年(1636)随兄※顾实汗征
蒙古语“首思”的汉译,指元驿站对乘驿官员、使臣供应之饮食分例。见“首思”(17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