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什城衙门
驻藏大臣衙门别称。亦称扎什敦布,汉籍作扎什。位于拉萨北郊。为驻藏大臣衙门和官兵营房。驻藏清军原在拉萨城内租民房为军营,后于色拉寺、大昭寺之间扎溪(扎什)地方另建城垣,移游击以下驻藏官兵营于此。乾隆五十四年(1789),建扎什城教场。后于该营前建驻藏大臣衙门。咸丰七年(1857),因藏境不靖,衙门移至拉萨城,扎什营房遂废。参见“驻藏大臣衙门”(1554页)。
驻藏大臣衙门别称。亦称扎什敦布,汉籍作扎什。位于拉萨北郊。为驻藏大臣衙门和官兵营房。驻藏清军原在拉萨城内租民房为军营,后于色拉寺、大昭寺之间扎溪(扎什)地方另建城垣,移游击以下驻藏官兵营于此。乾隆五十四年(1789),建扎什城教场。后于该营前建驻藏大臣衙门。咸丰七年(1857),因藏境不靖,衙门移至拉萨城,扎什营房遂废。参见“驻藏大臣衙门”(1554页)。
以某个男始祖或女始祖之后裔组成的单系继嗣群体。基本特征为;实行外婚制,在本世系群内不能通婚;始祖明确,系谱清楚;由若干近亲家族按系谱连结组成血缘村落;有头人负责领导生产、分配和组织集体活动;耕地共有,
满族旧时礼节,此礼多用于至爱亲朋重逢或分别之时。流行于东北满族地区。行礼时,无论男女,均抱腰接面,以示隆重。此俗形成较早,《满文老挡·太祖期》和《建州闻见录》中有记载。清中期以后,渐觉此礼不甚雅观,逐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又作尼玛呼山卫。永乐十四年(1416)六月,亦马忽山地区女真首领锁奴兀等入朝贡马驼。八月设此卫,以锁奴兀为指挥使,哈散哈为指挥同知,木答兀等7人为指挥佥事,余为千百户镇抚
即“段功”(1692页)。
?—1359元朝大臣。字申之。契丹族。石抹氏。石抹也先五世孙。警敏好学,博览群书,擅长诗歌,袭父职为沿海上副万户,守处州(今浙江丽水)。及弟长,让职于弟,还居台州(今浙江临海)。顺帝至正十一年(135
见“鄂伦春族”(2052页)。
“论逋”之简称。藏语音译,意为“臣”,又作“相”。吐蕃官名。任“论”者均系非外戚贵族,《补国史》谓:“但王族则曰论”。有大论(藏语称论茝,即大相)、小论(藏语称论充,即小相)、曩论(即内相)、纰论(即
县名。1931年由循化县析置。在今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北部,邻近甘肃省。汉唐以来为西羌、吐谷浑、吐蕃属地。唐初,置羁縻府州。五代至宋,为温末与唃厮啰活动之地。元为宣政院辖地。明清为汉、藏、土、保安等族
彝族音译,意为“一般黑彝”或“一般骨头的黑彝”。解放前四川大小凉山彝族奴隶主阶级以血统划分的奴隶社会阶层之一。骨血中混入其他等级、其他民族成分而“不太纯”的一部分人。他们可用重金聘娶“诺伯”的女子,但
约1826—1905浩罕汗国军官。全名穆罕默德·玉努斯江。乌兹别克族。原为中亚浩罕汗国艾米尔(军队首领)茂拉艾力木库勒亲信。清同治三年(1864)春,受命潜入喀什噶尔(今喀什)收集情报。是年冬,与茂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