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沁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普米语音译,意为“给羊子”。普米族的一种丧葬仪式。流行于川、滇普米族地区。即将羊作为死者化身祭奠。常在同氏族中辈分相同的老人全部去世后一起举行,或夫妻双亡后合葬时举行。届时,远近亲友皆被邀请,其中舅舅
昆仑山之玉的简称。产于新疆和田地区,故又称和田玉。是玉石中之最佳者。质地细腻,色泽明亮。早在春秋战国时,就以玉质精良而名闻遐迩,被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帝王视为珍宝。历史上西北各族王公,也常将其奉献于中央王
蒙文书名。蒙古族学者罗布桑却丹撰。1918年成书。全书1套,分60章,约20万字。为百科全书性的民俗学著作。较详细地记述了蒙古族的风俗习惯及其沿革演变,涉及蒙古民族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哲学、宗教
蒙古族传统打击乐器。亦作恒格里,蒙古语音译,意为“鼓”。汉族称之为蒙古鼓。起源于元朝以前,流行于民间。元代,经改进装饰,纳入宫廷乐队,用于宴乐等。据《元史·礼乐志》载:“鼓,制以木为匡,冒以革,朱漆杂
见“亲征平定朔漠方略”(1718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策伯克多尔济随土尔扈特汗渥巴锡归清,封和硕布延图亲王,授札萨克,建旗。三十七年定牧霍博克萨里(今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设4佐领。隶乌讷恩素珠克图北路
明代云南土司名。正统五年(1440)置。辖地在腾越城北龙川西岸的界头与曲石之间。原为瓦甸长官司,于宣德二年(1427)置,隶金齿军民指挥使司。正统五年十一月升为瓦甸安抚司。不知何时始废。一说正德六年(
畲族古称之一。“輋”读音与“畲”同,为广东地方的汉字俗字,意为“巢居”。始见于南宋文天祥《知潮州寺丞东岩先生洪公行状》一文,指生活在广东潮州山中搭棚构木而居的畲族先民。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载:“粤
见“回离保”(781页)。
①(?—1365) 元末将领。又译孛罗铁木儿。蒙古散只兀氏。四川行省左丞相※答失八都鲁子。初随父镇压红巾军。至正十二年(1352),以平襄阳功,授云南行省理问。十五年,为刘福通败于中弁。次年,以平太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