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隆闺
即“隆闺”(2136页)。
即“隆闺”(2136页)。
意同“朝贡”(2173页)。
1581—1659明末清初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隆务·夸木加之次子。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从曲结仁青三主出家为僧。虔信米拉日巴,长期闭门修行。二十八年(1600),由卓尼曲结桑吉坚参授具足戒。三
官名。①指元代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所设军民总管府总管。元初在全国设诸路总管府,并延至少数民族地区,称军民总管府,任命当地豪酋为总管,颁给金符,秩从三品,管理本地或本部军民事务。至元七年(1270),元置
西夏职官名。“天大王”之意。西夏党项语“谟”为“天”意,“宁”为“王”意,“令”为大意。夏景宗显道元年(1032),元昊立官制时,为蕃官名号之一,授予重臣野利仁荣。后不设。
清代川西北藏、羌族地区改土归流后所设土屯的属民。乾隆十七年(1752),以杂谷宣慰司(治所在今四川理县,即杂谷脑)苍旺不法,在其地行改土归流,于南部建立土屯制度,设杂谷、乾堡、上孟董、下孟董、九子寨5
旧时白族农村对农田和庄稼的守护措施。白语称“捂赕”。主要流行于大理喜洲一带。白族农村最初由同姓家族聚居于一起,并耕种周围土地,每户耕地多少不等,或自有,或佃种,但各村界线分明。自栽秧时起为保护本村的水
见“女真海龙摩崖”(148页)。
突厥汗国官号。突厥人称“屋室”为ev,“遗”即ev之意译,指一族之长。《通典·突厥上》:“或有居家大姓相呼为遗可汗者,突厥呼屋为遗,言屋可汗也。”位在叶护之下。
书名。清代湖南溆浦人严如熤(1759—1826)撰。22卷。作者曾任湖南巡抚姜晟幕客,就其在任时所收资料及档册,详细记叙湖南凤凰、永绥、乾州3厅,永顺、保靖、泸溪、麻阳、沅州及辰州等县和贵州铜仁、松桃
藏语音译。吐蕃在甘、青藏区的一种行政军事建置。松赞干布时在今积石山一带建有“通颊九部”,属“下勇武部”管辖。初建11个千户所,称“苏毗如通颊汉户十一千户所”。后于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