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勒瑚哩池
见“白头山天池”(608页)。
见“白头山天池”(608页)。
见“苻健”(1342页)。
见“北周律令”(534页)。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仁邦巴家族后裔,桑主孜宗本诺桑哇(即诺布桑波)之次子。依帕竹阐化王查巴琼内,准其袭父职,仁没藏仁蚌宗宗本。与萨迦派大德袞钦桑结佩及果热南僧格建供施关系。正统十四年(
云南壮族对相邻的普米族的称呼。参见“普米族”(2291页)。
官名。唐至宋代,西北藩镇或各州领境内蕃部事宜的各族首领置之,下设管内押蕃落使,或押蕃落使等。宋代党项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继迁曾任此职,李德明在位时亦设,为定难军府属官,掌党项部落事宜。
见“皇城司”(1701页)。
即“鹿棋”(2104页)。
唐代渤海国定王大元瑜年号。809 (—说810)—812年,凡4年。
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裁判案件的一种习惯法。通常用以判断较大、较复杂的案件,如盗牛、土地纠纷等。在一方怀疑,一方否认时,便请来山官、董萨(巫师)主持闷水裁决。在裁决仪式举行之前,当事人双方请求各自亲友资助
即“兀良哈”(1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