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努
部分瑶族自称。分布在广西都安、巴马、田阳、河池、百色、南丹、忻城、宾阳、上林、马山、田东、隆安、平果、德保、来宾、宜山及云南富宁等地。大多居于山区,男女外出多背竹篓,故有“背篓瑶”之称。操“布努话”,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
部分瑶族自称。分布在广西都安、巴马、田阳、河池、百色、南丹、忻城、宾阳、上林、马山、田东、隆安、平果、德保、来宾、宜山及云南富宁等地。大多居于山区,男女外出多背竹篓,故有“背篓瑶”之称。操“布努话”,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土司衙门官吏。由※吉松二人轮流担任,一年一换。为土司下最高一级官吏。奉土司之命,管理土司领地内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事务。改土归流后,改称“保证”。其公署设在土司官寨内,遇
清末新疆喀什噶尔白山派头目。又称托合提·马木提艾来姆。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同治三年(1864),乘当地回族人民起义之机称王,占据喀什噶尔回城,实行宗教统治。不久,被柯尔克孜族封建主思的克伯
见“十五善射处”(10页)。
669—741唐代佛教高僧。音译“跋日罗菩提”。南天竺摩赖耶国人。婆罗门种姓。10岁于那烂陀寺出家,就寂静智学声明论。15岁至西印度从法称学因明学。20岁受具足戒。学贯大小乘律及《般若灯论》、《百论》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三等级。包括典礼司、都转运司、陈告司、都磨勘司、审刑司、群牧司、农田司、受纳司、边中监军司、前宫侍司、鸣沙军、 卜算院、养贤务、资善务、回夷务、医人院、华阳县、治源县、五原县、京师工
英军侵入西藏后,清朝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赏张荫棠副都统衔,以驻藏帮办大臣赴西藏整吏治,安边境。其以安边之要,首在察吏,首先弹劾驻藏大臣积弊,将有泰为首之数名满、汉、藏官员革职,并以“启发民智,日
?—488宕昌羌国王。王※梁弥机死,即位。南齐永明三年(485),齐武帝以其“忠款内附,著绩西服”,封为使持节、督河凉二州诸军事、安西将军、东羌校尉、河凉二州刺史、陇西公、宕昌王。六年(488)卒,梁
523—600隋代佛教译经师。法号智藏。健陀罗人。西魏大统元年(535),经于阗,到达鄯州(今青海乐都县)。后以北周废佛,拒从儒礼,遂于武平六年(575)与北齐僧宝暹、僧邃、僧昙等10人同往西域取经,
1708—1757即七世达赖喇嘛。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康区理塘(今四川理塘)人。索南达结之子。由西藏甘丹、色拉、哲蚌三大寺认定为达赖喇嘛六世仓央嘉措转世灵童。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