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隆札萨克旗
见“和硕特西右翼后旗”(1453页)。
见“和硕特西右翼后旗”(1453页)。
见“撒拉哈特曼节”(2496页)。
即“马步”(156页)。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简称雅万户、雅桑巴万户,《元史》作牙里不藏思八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与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
①(?—1779)清朝将领。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多罗贝勒僧衮扎布长子。尚郡君,封多罗额驸。乾隆二年(1737),赐双眼孔雀翎,命御前行走。七年(174
唐代六诏之一邆赕诏王。乌蛮。为见于史载的邆赕诏第一世王。※浪穹诏王丰时之弟。原与兄皆居于浪穹诏(今云南洱源县一带),后袭有澄赕诏(今云南洱源县东南邓川),自为一诏。后被唐监察御史李知古杀害,子咩罗皮继
元朝大臣。回回人。云南行省平章※赛典赤·纳速剌丁次子。官至福建行省平章政事。在泉州、兴化兴办学校,购置学田,修建金鸡、南台、相额、营头、下辇、金溪六座桥梁。将兴化、蒲田、国清等县海塘拨给贫民,改造为田
见“须”(1704页)。
见“博罗呼济尔”(2154页)。
高山族语音译。台湾高山族阿美人对村社首领的称谓。由群众推举有威信、办事公道,或劳动生产能手及对敌斗争的英勇者担任。对外代表村社进行各种外交活动,对内调处群众各种纠纷,主持村社性的重大祭祀活动,但决定村
见“巴达哈伤”(4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