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巴
藏语音译。明时已有此称,意为“负担赋役的人”。藏族农奴制度下构成农牧奴阶级的一个主要等级。人身依附于农奴主,以被农奴主分予少量份地或准予使用草场放牧牲畜,而被束缚于各农奴主的领地上,不准迁徙、逃跑。要世代向主人支应各种徭役、实物和货币等负担,承受残酷的剥削和压榨。倘抗拒剥削或擅自逃跑,即要遭到残酷惩罚。其中绝大多数生活贫困,有许多人破产,降为※堆穷。只有不到3%的人,生活较富裕。个别人分化为农奴主的代理人。
藏语音译。明时已有此称,意为“负担赋役的人”。藏族农奴制度下构成农牧奴阶级的一个主要等级。人身依附于农奴主,以被农奴主分予少量份地或准予使用草场放牧牲畜,而被束缚于各农奴主的领地上,不准迁徙、逃跑。要世代向主人支应各种徭役、实物和货币等负担,承受残酷的剥削和压榨。倘抗拒剥削或擅自逃跑,即要遭到残酷惩罚。其中绝大多数生活贫困,有许多人破产,降为※堆穷。只有不到3%的人,生活较富裕。个别人分化为农奴主的代理人。
参见“亦思替非文字”(875页)。
即“完颜亨”(1144页)。
1632—1684清初蒙古族书法家。初入卫籍,姓赵,居京师。及长,至崇国寺出家理佛,以西藏高僧兰占巴为师,至五台山学经。曾历游西藏及内外蒙古,后返崇国寺。顺治十六年(1659),清帝诏众僧推选五台山住
西夏碑刻。西夏仁宗乾祐七年(1176)建于甘州(今甘肃张掖市)城西10里黑水河桥。碑高1.15米,宽0.70米。碑文两面,阳面汉文,楷书13行,行30字;阴面藏文,楷书21列。碑文记述仁宗李仁孝为黑水
?—1771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罗贝勒恭格喇布坦第四子。雍正元年(1723),袭固山贝子。附伯父额驸策棱旗,驻牧塔密尔。十年(1732),遭准噶尔兵
?—1907清朝宗室,大臣。满洲正蓝旗人。同治元年(1862)进士。历官翰林院掌院学士,国史馆、会典馆正总载,体仁阁、东阁、文渊阁大学士。光绪十六年(1890)德宗谒东陵,受命留京办事。十七年,查办河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居拉索宗东北藏布江畔,为达布地区望族。家族成员于清雍正三年(1725)开始出现于西藏政界。乾隆十六年(1751)收回被珠尔默特那木扎勒没收之庄园。珠巴格桑于二十九年(176
海西女真别称,生女真泛称。海西女真两大集团之一,“野人女真”重要组成部分。因从依兰起沿松花江、黑龙江而居,近水,故名。明代在其地设有弗提、考郎兀、忽鲁爱、朵儿必河、恨骨河、奴儿干、伏里其、满泾、哈儿蛮
见“浑脱”(1740页)。
见“收回巴尔鲁克山文约”(9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