孛极烈
即“勃极烈”(1584页)。
即“勃极烈”(1584页)。
蒙古语,意为“平民”、“下民”,亦作哈剌抽、合剌除。对汗和那颜阶级而言。指蒙古贵族属下的牧民。据《元朝秘史》,成吉思汗十一世祖时(约9世纪末),蒙古社会已有此称。是由贫富差别和阶级分化产生的社会阶层。
见“耶律涅鲁古”(1327页)。
?—1693清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瓜尔佳氏。尼努之子。世居尼马察。天聪间,任刑部理事。顺治元年(1644),以前锋统领从多尔衮入山海关战李自成起义军,败义军将唐通于一片石,晋轻车都尉。四年(1647
见“帖木儿补化”(1398页)。
明代乌思藏地名。“领司奔”,为“仁蚌宗”之异译,即今西藏仁布。永乐十四年(1416),明中央政府于其地置※领司奔寨行都指挥使司。参见(2076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哈克三所。永乐四年(1406)二月,木伦河野人首领马儿张等来朝,命以其居地置所。据考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附近。
藏语音译,意为“雇工”。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地区的一个社会阶层。来源于破产或因差重逃亡的※差巴(支差的人),或由※科巴(意为“需要的人,有属民之意)中分离出来者,以及国民党政府组织挖金结束后留下的人
亦作“番屯”。清代在台湾内山“生番”居地边界设置的一种捍卫地方治安组织。乾隆五十三年(1788),大将军福康安平定林爽文起义后,认为台湾内山边界险要甚多,为防止汉人入山滋事及“生番”外出,奏请以“熟番
见“达瓦”(721页)。
见“伏连筹”(7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