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行本纪功碑
唐代碑刻。碑立于新疆巴里坤县松树塘。清同治年间(1862—1874),哈密办事大臣文麟将此碑移于关帝庙建亭保护。现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碑高1.8米,宽0.6米。碑文18行,满行47字,楷书。碑刻于唐贞观十四年(640)。述该年交河道行军大总管侯君集和副总官姜行本率军攻伊吾,西征高昌。此次战役“抛石机”发挥巨大作用,该机即由姜行本在松树塘建造。
唐代碑刻。碑立于新疆巴里坤县松树塘。清同治年间(1862—1874),哈密办事大臣文麟将此碑移于关帝庙建亭保护。现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碑高1.8米,宽0.6米。碑文18行,满行47字,楷书。碑刻于唐贞观十四年(640)。述该年交河道行军大总管侯君集和副总官姜行本率军攻伊吾,西征高昌。此次战役“抛石机”发挥巨大作用,该机即由姜行本在松树塘建造。
1687—?清代第十一世卓尼土司。汉名杨汝松。甘南藏区卓尼人。6岁父亡,嗣土司位。12岁学经。执掌政务,日益成熟,精通汉语文。妻曼香哇,有才智,为得力内助。康熙四十六年(1707),率土司兵助清军平定
见“拓跋沙漠汗”(1362页)。
地名。当在今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东部。元至元十一年(1274),以长河两千户必剌充掠甲仗,聚众为乱,次年,副元帅覃澄率属众平之,建长河西管军万户府,设达鲁花赤1员,万户2员,隶属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
即“貊”(1732页)。
即“岭西室韦”(1395页)。
书名。北宋李昉等奉敕编修。1000卷。太平兴国二年(977)始修,6年后成书。宋代著名类书。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加以编次,分:天、时序、地、皇王、偏霸、皇亲、州郡、居处、封建、职官、兵、人事、
金大臣。字希明。懿州路(治今辽宁阜新县东北)胡土虎猛安人。契丹族。石抹氏。幼孤。初补枢密院、尚书省译史,历同知恩州军州事、监察御史、同知淄州军州事。善理案,平冤狱。改大兴府判官、沂王府司马、沁南军节度
渤海国宗王。高王※大祚荣子。武王※大武艺弟。唐开元十七年(729)八月奉武王命朝唐,被唐封为中郎将,留侍宿卫。
夏世祖武烈帝赫连勃勃年号。418—419年,凡2年。
见“纳若”(12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