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纯部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亦作奥屯。分布于统门水(今图们江)和浑蠢水(今珲春河)两河流域。曾受乌伦部留可、诈都诱,举兵反完颜部,被世祖劾里钵(1074—1092年在位)降附,统一于女真族中。以部为姓氏。金朝建立后,很多迁出故地,居懿州(治今辽宁阜新县东北)等地。后改汉姓曰曹。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亦作奥屯。分布于统门水(今图们江)和浑蠢水(今珲春河)两河流域。曾受乌伦部留可、诈都诱,举兵反完颜部,被世祖劾里钵(1074—1092年在位)降附,统一于女真族中。以部为姓氏。金朝建立后,很多迁出故地,居懿州(治今辽宁阜新县东北)等地。后改汉姓曰曹。
见“敌烈部”(1882页)。
亦名《皇朝续文献通考》。书名。清末刘锦藻撰。400卷。1921年成书。所记上起乾隆五十一年(1786),下讫宣统三年(1911)。共分30考,其中26考同于《续文献通考》和《清朝文献通考》,余为根据清
清光绪朝在台湾设置的负责抚垦事务机构。光绪十二年(1886),台湾巡抚刘铭传为加速台湾的开发与建设及进一步招抚居于内山的高山族,促进其经济文化的发展,以加强台湾海防而奏请设置。由巡抚兼任总局大臣,以在
见“白朗”(595页)。
元代管理江南诸路释教寺院僧尼机构。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江南诸路设释教总统所,先后任命
见“牙老瓦赤”(286页)。
见“鹿棋”(2104页)。
官名。元代始置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管理当地事务,明沿元制,四百户以下设此官,秩正六品,副长官从七品,为世袭土官。掌辖区内一切事务。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其承袭、革除、升降隶兵部。参见“长
十六国时期陕西关中渭北地区羌人的总称。分布地区西起陕西旬邑马兰(栏)山,东至大荔、合阳、李润堡、杏城为主要居地。首领称王。有北羌王盆句除、北羌四角王薄句大等,曾掀起反抗前、后赵的斗争。
明清时对水族之称呼。分布在贵州都江、独山、荔波、黎平及广西柳城、南丹等地。男子喜涣猎,女子善纺织,所织布称水家布,享有盛名。妇女穿桶裙、短衣,四围缀花边。逢岁首男女成群而舞。相悦者可缔婚。与徭僮、侗等